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国幼鸽联赛的通知

2009-04-07 16:26:09

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国幼鸽联赛的通知                    川鸽字〔2009〕5号   各市、州信鸽协会、驻川铁路信鸽协会: 中鸽协决定举办第七届全国幼鸽联赛,已在中鸽协官方网站(www.crpa.net.cn)上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参赛。 一、比赛时间为2009年9月10日至11月15日; 二、比赛级别为400公里、500公里(正负5%); 三、报名及参赛资格: 参赛鸽必须是当年幼鸽,必须佩戴2009年代码为22的全国统一足环。 四、以市、州鸽协为单位,于7月31日前向省鸽协报名; 五、竞赛办法: (一)参赛协会必须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测定比赛空距(所有参赛者鸽舍经、纬度)。 (二)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裁判员报省鸽协确认,暗记章、密码条由参赛单位提供; (四)各市、州协会必须在11月20日以前将本协会前30名成绩报告表,电子版成绩(excel文档)及信鸽竞翔监放单原件报省鸽协。 六、省鸽协上报中鸽协各级别统排前30名成绩进行全国排名,参加信鸽竞赛评选。前3名由中国信鸽协会颁发奖杯,前500名颁发统一奖状,向各省级协会前3名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                                 二○○九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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