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程赛资格制度
2006-02-28 9:24:42
建立长程赛资格制度
陆之梁
汤兴光摘自上海信鸽05年3期
长程、超长程比赛是我国赛鸽的传统特色。经短、中程赛十几年来狂轰滥炸的冲击后,长程、超长程赛仍然令人可喜地坚挺,可见热衷于赛鸽距离极限挑战的大有人在。
对赛鸽绝地求生特性的培养和追求同样有着强大的吸引力,同样值得人们不断去迎接失败和挑战,同样符合奥林匹克和我国的民族精神。长程、超长程比赛作为传统赛事,应该到了更好地选择赛线、规范赛事,进一步提高速度、归巢率的阶段了。参赛资格制度的建立将是有益的。
自上世纪50年代始,上海市就实行春赛500公里、1000公里和2000公里三极放飞制,这么多年实行下来,证明这种安排是可行的,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我们不妨把这三级放飞制固定下来,作为资格赛的条件,即:参加1000公里比赛的鸽子必须在此前的30天内参加过上海市信鸽协会及各区协会举办的500公里比赛;参加2000公里的鸽子必须在此前的30天内参加过上海市信鸽协会及区协会举办的1000公里比赛,否则,参赛鸽成绩无效。
这样做的好处有:提高归巢率和归巢速度,不能有听天由命的心理,把长程、超长程赛当作淘汰、清理鸽子的场所。按部就班,不盲目跳站,避免参赛鸽
(尤其是幼鸽)的损失,为以后打好基础;减轻压力,从而可以最严谨的比赛组织工作和最佳的运输条件来完成比赛;“掺沙子”,设立难度,使A、B棚难以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