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2013年秋季500公里幼鸽特比环
2012-12-29 20:14:18
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2013年秋季500公里幼鸽特比环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乌鲁木齐市各区信鸽协会
三、竞赛项目、集鸽地点与时间:
1、乌鲁木齐市秋季500公里(西线)幼鸽特比环大奖赛
2、2013年9月30日16点-20点(北京时间)在红山体育场
四、售环办法及售环地点:
1、特比环从2012年12月28日开始预售,到2013年3月31日截止。售环数量为3000枚。足环号码从CHN2013-30-030001至CHN2013-30-033000,售环地点:华凌市场星星鸽店。
2、特比环售价每枚300元,5枚起售,无论售环数量多少均按照本规程奖金分配方案颁发奖金。
3、购环时将参赛者的姓名、棚号、座机电话号码、鸽棚地址等内容进行登记备案。
4、特比环采用实名制,一经售出不退、不换、不转让。
五、参赛办法
1、参赛者必须具备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2013年注册的正式会员,外地鸽友可以通过寄养形式参赛。
2、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最新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并认可履行此规程。
3、参赛鸽必须佩戴市鸽会统一售出的特比环和副环,号码必须一致。给幼鸽套环时,副环的卷边向下,否则将失去参赛资格。
4、参赛者的鸽棚地址与鸽会备案的空距地址必须一致,否则按AB棚处理。
5、一切弄虚作假,作弊违规的行为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及全部成绩,并开除会籍终身禁赛 ,并通报全国,欢迎大家共同举证,一经查实,对举报者奖励10000元。
六、赛鸽验棚办法与训放要求
1、主办方将对所有参赛者不定期进行抽查式验棚,不能交验的取消参赛资格,验棚时如发现赛鸽脚趾变形,主、副环变形,主、副环号码不一致,副环卷边向上者或赛鸽不在棚等上述情况取消参赛资格。
2、为防止A、B棚,市鸽会决定于2013年9月15日早8点至10点集鸽50公里和同天晚18点至20点统一组织200公里的两次免费训放,要求所有参赛者必须填竞翔单参加训放,否则成绩无效。
七、报到办法:采用云飞电子扫描系统
1、参赛者在竞赛前自行检查鸽钟、电池、电源、电话线路、扫描板等功能是否正常,集鸽时参赛确认无误后完成集鸽,竞赛过程中出现电子鸽钟故障责任自负。
2、如会员鸽棚所在地的电话线路信号弱、不能正常传输的,鸽主必须与厂家联系购买带有GPS功能的无线传输器,方可使用。联系电话:13619933362。
3、扫描板不能正常扫描的,请会员自行检查扫描板下方是否是金属框架,按厂家技术要求金属框架必须换成木制材料。否则出现不 扫、漏扫的责任自负。
4、参赛鸽信息录入必须完整无误缺一不可,集鸽结束后无论任何原因出现参赛鸽信息等内容有误的取消该鸽的比赛成绩。
5、经组委会研究决定,在天气正常的情况下,如出现一位鸽主的赛鸽将所有参赛鸽拉开20分钟以上时间归巢,视为无效成绩。
6、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只有2个鸽舍的赛鸽在规定时间内归巢,本次比赛取消,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7、报到地点:红山体育场市信鸽协会办公室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税费自理)
1、单鸽录取前400名给予奖励:前10名颁发奖杯,前400名颁发奖状(奖杯、奖状免费)。
冠军8万、亚军5万、季军3万、4-10名各1万、11名-50名各5000元、51名-100名各3000元、101名-300名各1200元。301名-400名由星星鸽店提供价值100元的信鸽药品。
2、团体奖:录取前3名,各颁发奖杯一座。
冠军1万元,亚冠1万元,季冠1万元。
3、获单鸽前100名的参赛 鸽,必须参加市鸽会组织的拍卖会,拍卖所得鸽主领取80%。主办方提取20%作为场租宣传组织费用。因特殊原因(重病、死亡)不能参加拍卖的获奖鸽经主办方查验认可后,方可领取奖金。
4、指定鸽赛比赛
(1)100元组,录取前3名。
第一名奖:本组 总费的35%,第二名奖本组总费的30%,第三名奖本组总费的25%。
(2)200元组,录取前3名。
第一名奖:本组 总费的35%,第二名奖本组总费的30%,第三名奖本组总费的25%。
(3)500元组,录取前3名。
第一名奖:本组 总费的35%,第二名奖本组总费的30%,第三名奖本组总费的25%。
(4)1000元组,录取1 名。
第一名奖:本组 总费的90%。
(5)所有组别按照大赛有效名次内的先后顺序录取名次,主办方每组提取总参赛费的10%作为组织和运作费用。如未产生有效名次则退还参赛费用。
5、聚宝盆插组赛报名参赛时间
第一次插组交费时间:售环起始至售环截止(每羽20元)
第二次插组交费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10日(每羽30元)
第三次插组交费时间: 2013年9月1日-9月10日(每羽50元)
第四次插组交费时间: 9月30日集鸽现场(每羽100元)
6、聚宝盆插组赛奖金分配方案(录取单鸽成绩前10名)
第1名奖励总插组参赛费的25% 第2名奖励总插组参赛费20%
第3名奖励总插组参赛费的10% 第4名至第10名各奖励总插组参赛费的5%。
7、聚宝盆插组赛规则
(1)参赛者交费即确定参赛鸽足环号码,不得更改。
(2)参赛者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交费,超时、遗漏均失去获奖资格
(3)以单鸽成绩前400名内的先后顺序排定聚宝盆插组赛成绩,其余无效。
(4)每次交费结束次日主办方公布插组报名表,第四次交费现场公布报名表。
主办单位提取总插组参赛费的10%作为组织运作费用。出现名次未报满由获奖鸽均分剩余名次奖金;若未产生有效名次,由参与第四次插组交费的参赛鸽均分总插组参赛费的90%。
九、集鸽、司放及要求
1、为确保赛鸽能按时到达司放地,使赛鸽有充足的休息时间,要求所有参赛 者在本规程规定的集鸽时间内到达集鸽现场办理相关的集鸽手续。20点以后鸽会停止办理交鸽盖章等手续。超时者后果自负。
2、为提高裁判员的集鸽的工作效率,要求参赛鸽主应提前在家认真完成竞翔单的填写和逐项输入电子鸽钟内赛鸽的信息资料,如赛鸽信息错误,则取消比赛成绩。
3、集鸽现场请会员选派代表对集鸽司放全过程进行监督。
4、集鸽装笼时先到先装,从上住下,每笼90羽决不多装,赛会保证准备足够的运输车辆。
十、成绩公告与申诉
1、比赛实况,请登录点击赛事直播查验无误后24小时内公布正式成绩。
2、参赛者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必须在成绩公布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并交纳500元申诉费向主办方提起申诉,如胜诉退还500元申诉费,败诉不退还。其他形式的申诉不予受理。
十一、注意事项
1、竞赛集鸽时如遇天气异常无法正常集鸽,比赛时间顺延,比赛具体时间见网上通知。
2、竞赛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天气骤变、疫情等)出现,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或赛鸽无法正常归巢,主办方不承担赔付责任。
3、参赛者一经购环参赛,即自愿遵守和履行本竞赛规程所有内容。
4、如遇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不参与均分剩余奖金。
5、会员领取奖金和奖杯时,请携带本人的会员证和赛 鸽的足环证,请会员支持配合鸽会的工作。
6、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未经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组委会成员名单
组委会主任:刘中(市鸽会主席)
组委会副主任:赵宁(市鸽会秘书长)
组委会委员:叶华 尔肯·肉孜 文雅旺 董宝新 朱新平 赵毅 王鹏
阿不都克里木·尼牙孜
十三、仲裁委员会名单
仲裁委员会主任:赵宁(市鸽会秘书长)
仲裁委员会委员:叶华 尔肯·肉孜 文雅旺 朱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