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奎屯雅派赛鸽俱乐部大奖赛规程

2013-11-23 17:02:37

2013年秋季奎屯雅派赛鸽俱乐部大奖赛规程 主办单位:奎屯金三角雅派赛鸽俱乐部。 资金担保:奎屯金三角雅派赛鸽俱乐部,无论集鸽多少奖金不变。 一、竞赛项目细则: 1、300公里单鸽赛,每羽收费30元,前三名发奖杯,获奖鸽发奖状。 2、500公里单鸽赛,每羽收费50元,前十名发奖杯,获奖鸽发奖 状。 3、500公里精英赛规程另行通知。 4、300、500,500公里精英赛三关综合排名,并上网公布成绩,奖杯奖状如需要俱乐部可代做,费用自理。 5、每场单关赛均设团体奖,获奖名次内羽数多者为胜,同羽数名次靠前者胜。 二、奖金分配方式: 1、300单鸽赛:(前三名各颁发精美奖杯一座)
冠军 亚军 季军 4-10名
2000 1000 600 各400
11-20名 21-30名 31-60名  
300 200 100  
300公里团体赛取前三名冠军500元、亚军500元、季军500元
2、500单鸽赛:(前十名各颁发精美奖杯一座)
冠军 亚军 季军 4-10名
3000 1500 1000 各600
11-30名 31-50名 51-70  
300 200 100  
500公里团体赛取前三名冠军1500元、亚军1200元、季军800元
3、金手指指定赛:(每羽收费100元录取前三名、名次前者胜。需要奖杯费用自理)
冠军 亚军 季军
50% 30% 20%
      4、500元组金手指一把抓。 5、指定鸽全额发奖金,俱乐部不收取任何费用。 参赛规则: 1、金三角地区所有参赛鸽友必须具有雅派俱乐部备案空距资料的赛鸽爱好者。 2、所有参加俱乐部比赛的鸽友,俱乐部将为鸽友免费测空距。(俱乐部GPS经专业人士校正调试,精确度误差3M.)。需要测空距的鸽友请及时与俱乐部工作人员联系。 3、遵守中国信鸽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并认可履行本规程。 四、参赛条件: 1、具有俱乐部备案空距资料的赛鸽爱好者。 2、遵守中国信鸽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并认可履行本规程。 3、参赛鸽必须套有中鸽协历年发放的正式足环(包括铁路、石油的足环)。 2、俱乐部报道中心报到,比赛采用赛沃牌电子扫描方式,计时以北京时间为准。各参赛会员的集鸽卡信息必须与俱乐部录入信息相符,鸽主的报到电话号码必须是鸽主本人的电话,其它非鸽主号码比赛时,中心主机将不接受赛鸽数据传输,俱乐部会员电话号码如有变更,请及时到俱乐部中心修改,或与俱乐部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3999725888.13095081002。 3、使用电子扫描的会员,请于司放当日10:30分以前向报到中心进行连接要时,如没有连接要时造成赛鸽信息传输丢失的,请持鸽报道。 4、使用电子扫描的俱乐部会员会员,如果出现本地区停电或部分片区停电造成的电路故障,导致不能正常扫描及报到信息传输的,请速持鸽到俱乐部电脑中心报到,报到时间按裁判员笔录时间为准。 5、俱乐部参赛会员必须认真规范填写赛鸽竞翔报名单,一式两份、不得涂改,如有涂改请重新填写,填写竞翔报名单时请把手机号码写在报名单下方,便于中心与会员直接联系。 6、若有效归巢期内名次未报满,名次以后剩余奖金获奖鸽均分,若有效归巢期内无鸽归巢,总奖金由本场比赛的上笼鸽均分。 7、归巢有效时间为,以司放当日开笼时间到当日晚22:00结止比赛为准。 五、查棚与验鸽 1、俱乐部裁判委员会有权利指派裁判员,不定时对俱乐部参赛鸽或鸽棚进行抽查,查棚时鸽主不愿配合的、参赛鸽足趾有人为造成缺损或变形的、足环有严重损坏的,立即取消该鸽主的所有参赛鸽成绩。 2、比赛前10名赛鸽归巢后,中心报道点裁判员立即进行查棚验鸽,验鸽之后由裁判员在鸽舍附近放飞赛鸽,赛鸽落棚进棚为有效,否则成绩无效。 3、一切弄虚作假,作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取消全部成绩,对其终身禁赛追究其法律责任,以欺诈罪起诉。欢迎俱乐部各位会员监督并举证,参赛鸽主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可在成绩公布2日内缴纳1000元申诉费后,以书面形式向俱乐部赛鸽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过时不予受理。 六、集鸽时间和地点:    1、300公里集鸽时间,2013年9月22日下午20:00-22:00点分止。 2、500公里集鸽时间,2013年9月27日下午17:00-19:00点分止。 3、500公里精英赛集鸽时间,2013年10月6日下午17:00-19:00分止。 4、集鸽地点奎屯雅派赛鸽俱乐部,中心报到电话3244131。 七、颁奖及拍卖 1、俱乐部本场比赛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参赛鸽友无异议后,宣布成绩,兑现奖金,俱乐部比赛全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完成颁发奖杯、赛事总结等工作。 八、本规程解释权归奎屯雅派赛鸽俱乐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奎屯雅派赛鸽俱乐部 2013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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