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鄂苏浙沪信鸽司放北京1000公里级比赛的补充规程
2005-10-09 12:10:22
关于2005年鄂苏浙沪信鸽司放北京1000公里级比赛的补充规程 沪鸽协(2005)第6号各区、县信鸽协会: 根据《2005年上海市信鸽竞赛规程》的规定,为切实搞好2005年鄂苏浙沪三省一市信鸽司放北京1000公里级的联翔,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参赛会员遵照执行。一、集鸽时间、地点:定于11月2日(星期三)19—21时在虹口足球场7号台下集鸽(东江湾路444号)。二、比赛时间、司放距离和地点:拟定于11月4日(星期五)在北京市大兴区司放,空距1040公里左右。三、执行《2005年上海市信鸽竞赛规程》的规定。四、缴纳参赛费:每羽参赛鸽参赛费15元(含奖金)。五、奖励办法:对列入上海市排名前100名的参赛鸽主均发放奖金,具体奖金分配方案为:第1名 3000元人民币第2名 2000元人民币第3名 1000元人民币第4—10名 各700元人民币第11—30名 各500元人民币第31—50名 各200元人民币第51—100名 各100元人民币 特此补充通知。 上海市信鸽协会 200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