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君冠2018年首届春赛获奖鸽拍卖规则

2018-06-19 13:06:10

上海君冠2018年首届春赛获奖鸽拍卖规则   第一条    凡参与拍卖会的竞拍者须遵守本规则,并对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第二条    竞买者应于竞拍前在本拍卖会设置的签到处办理登记并领取竞拍号码,方视为正式竞拍人。 第三条    买家是指拍卖主持人确认的最高出价人。 第四条    拍卖会一经拍出,买家须当场付款(运费自理)方可领取拍品。 第五条    主办方将安排竞拍鸽现场展示,竞拍人应在竞拍前对拍卖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竞拍人须对本人竞买行为负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    竞拍人领取竞拍鸽后若发生飞失,伤害或其它意外,本拍卖方不承担责任。拍卖鸽质量及健康状况以现场拍卖时为准。 第七条    本拍卖主办方有权在出现拍卖争议时决定将拍卖鸽重新竞拍,并根据相关法则和本规则维护主办方及竞买人正当权益。拍卖师有权调价竞拍。 第八条    起拍价:决赛冠军20000元,亚军20000元,季军20000元,4-10名10000元,11-500名2000元。 鸽王冠军10000元,鸽王亚军10000元,鸽王季军10000元(如决赛冠军同时是鸽王冠军,则按决赛冠军起拍,以此类推,就高起拍)鸽王4—20名5000元。 加站赛冠军10000元,亚军8000元,季军5000元,4-16名2000元。 第九条    竞价原则:所有底价首次举牌为应价,5000元以内每次加价500元,5000元以上每次加价1000元,10000元以上每次加价2000元,50000元以上每次加价5000元,100000万元以上每次加价20000元。允许竞拍者跳价竞拍。(具体加价按拍卖师现场为准) 第十条    上海君冠赛鸽中心本次拍卖方法:凡底价竞拍三次无应价,鸽主须付拍卖底价的40%领回鸽子,一周内不领回视作放弃,上海君冠赛鸽中心有权处理。 第十一条    拍卖鸽成交后由工作人员收款交鸽,谢绝赊账。 第十二条    拍卖主办方提供拍卖鸽主出示的拍卖鸽血统书,但不承担血统书可能存在的错误之责任。拍卖师所介绍的拍卖鸽雌雄仅作参考。 第十三条    拍卖所得收益应交税费由竟拍者自理。 第十四条    拍卖规则及拍卖会相关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上海君冠赛鸽中心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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