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虹口区第二届金纶杯幼鸽特比环大奖赛附加赛

2011-10-02 21:07:27

2011年上海市虹口区第二届金纶杯幼鸽特比环大奖赛附加赛 “金纶超级杯”规程 (全市开放) 一、监督单位:上海市信鸽协会 二、主办单位:上海市虹口区信鸽协会 三、为丰富信鸽竞赛活动,打造精品赛事,增强激励机制,提升优胜鸽的价值,提高信鸽竞赛的公正性、趣味性、竞争性和参赛会员的积极性,应广大鸽友要求,特设此奖赛。 四、本届比赛的附加赛按顺序号认购足环,认购最高限额为1000枚。 五、比赛为2011年上海市虹口区第二届金纶杯幼鸽特比环大奖赛附加赛,比赛方法详见《2011年上海市虹口区第二届金纶杯幼鸽特比环大奖赛规程》,并执行此规则。 六、参赛办法 参加附加赛的会员必须报名参加金纶杯幼鸽特比环大奖赛。每名足环在大奖赛50元/枚的基础上,每枚250元整,最高限额为1000枚。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2011年虹口区第二届幼鸽特比环大奖赛附加赛“金纶超级杯”售环截止1月15日售环800枚(06-0001­­~06-0700;06-0901~06-1000),根据竞赛规程规定,录取名次仍为80名,奖金分配如下 第  1  名             5万元 第  2  名             3万元 第  3  名             1.5万元 第4~6名             各5000元 第7~10名            各3000元 第11~20名           各2000元 第21~50名           各800元 第51~80名           各500元 2.凡参加附加赛的会员,大奖赛获得得奖名次及附加赛获得得奖名次均各自计算得奖额。 (二)本届比赛在司放当日有效报到时间内,因各种原因,如无一羽参赛鸽归巢,比赛即行取消,总奖金由参加决赛的参赛鸽平均分配。 (三)如果在报到有效时间内名次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名次的参赛鸽平均分配。 (四)奖金属个人偶然所得,所得税由得奖个人自理。 (五)赛项录取前3名颁发奖杯。4—10名发奖牌一块,各获奖者发奖状一张。 (六)获奖鸽主领奖日期为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1月20日,逾期不领者,作自动放弃权。 八、申诉和纪律 (一)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20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不予退回。从公布成绩后24小时内位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二)参照执行“2011年上海市信鸽竞赛规程”规定纪律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虹口区信鸽协会 2011年1月
2011-6-2 13: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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