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智障人偷信鸽 巴彦淖尔市一青年获刑19个月

2011-11-29 8:04:19

    近日,沈某因带着智障人偷窃信鸽,被判处有期徒刑1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沈某(19岁)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今年初,他和智障男子甲某相识后,教唆甲某和他一起行窃。后来,两人偷了巴彦淖尔市巴彦高勒镇一居民21只信鸽,案值达4350元。 本案由磴口县公安局移送起诉后,磴口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沈某在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应承担主要责任,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智障人甲某系初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单处罚金3000元,并责令家长领回严加管教。  

评论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