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盗鸽8羽遭罚一年徒刑
2012-01-19 13:34:13
17岁的小伙在外打工,老板拖欠工资。实在饿得前胸贴后背,小唐盯着别人养的鸽子流口水。不想,鸽子还没进锅,就被巡逻队员抓个正着。这可不是普通的鸽子,而是得过奖的信鸽。这6只鸽子就值一万多元呢!
小唐一听,冷汗直流。“幸好没来得及吃。”
小唐,贵州人,原来在老家读初中。去年年初,小唐拿着父亲给的几百元学费,偷偷来到宁波镇海。他在骆驼街道一家工厂里找了份工作,和老乡顾某住在一起。
去年9月,小唐所在的工厂效益不好,半个多月没发工资了。小唐连吃饭的钱也没了。足足饿了两天后,肚里冒烟的小唐和顾某出去闲逛,打算弄点吃的。
两人在工厂附近的一条河边走时,看见一户人家在房子边又搭了一间小房子。里面有不少鸽子,发出“咕咕”的叫声。一听这“咕咕”声,两人只觉得自己的肚子也开始共鸣了,决定半夜来偷鸽子。
凌晨3点,两人来到鸽房,撬开了门,偷了8只鸽子。小唐提着6只,顾某提着2只,有说有笑走回家。正盘算着鸽子怎么烧,巡逻人员见两人深更半夜手拿编织袋,有点可疑,上前盘问。见巡防人员上来,两人慌了神。顾某撒腿就跑,小唐被当场抓获,扭送至派出所。
鸽子的主人李某一看少了8只鸽子,那个心痛啊。好在寻找及时,小唐手里的6只鸽子保住了命。
“其中2只是普通信鸽,另外4只分别参加过全国、省和市级的信鸽比赛,是我花高价买下来作为种鸽用的。”李某说,按照估价,这6只鸽子价值13800元。
“6只鸽子值一万多?”小唐一听,冷汗直流。“还好没来得及吃。”
镇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但他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并自愿认罪,且大部分赃物已追回,可从轻处罚。
法院最终判决小唐犯盗窃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