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信鸽协会艺丰赛鸽俱乐部。
二.比赛项目:500、700公里级双关综合特比赛
三.比赛日期:按本信鸽协会秋季500、700公里级比赛同期举行(选择天气较好司放)。
四.参赛条件:
1.参赛者必须是广州市荔湾区信鸽协会会员,并缴纳本年度的参赛费。
2.参赛鸽必须佩戴本协会发行的特比环足环和全国统一环或本协会的足环(自行选择)。
3.参赛鸽舍必须在以市政府为中心的35公里范围内。
五.竞赛办法:(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的《信鸽竞赛规则》并附加下列规定)
1.按2006年广州市荔湾区信鸽协会比赛规程执行。
2.特比环报名日期:从06年1月10日起至4月10日止,报名完毕公报特比足环号码、数量(不公报参赛鸽主姓名)。
3.4月30日上午8-12时参赛会员必须持鸽到本协会检验,未能检验的按失格论处,检验后不得过户。
4.双关综合特比赛名次排列:按双关平均分速计算,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5.会员领取特比环后,本协会有权随时派裁判员上棚检验特比环参赛鸽,会员不得拒绝。
6.比赛期间本协会可派裁判员上棚检查参赛鸽归巢情况,会员不得有议异。
六.报到办法:按2006年广州市荔湾区信鸽协会比赛规程执行。
七.参赛费用:特比环参赛费每只:100元,另收足环成本费。
八.奖励办法:
1.双关综合特比赛由香港热心鸽友赞助奖励前三名奖杯、四~十五名奖品。
2.500公里归巢期为三天,700公里归巢期为四天,归巢期内如归巢不足录取名额,剩余奖金按固分活值分配。
3.如第一关归巢期内如无鸽归巢,按该关参赛鸽数平分奖金,不发奖杯、奖品。
4.如第二关归巢期内如无鸽归巢,奖金的50%按该关参赛鸽数平分,剩下50%奖金按该关参赛鸽第一关分速成绩排列名次奖励前十五名。
5.如出现三羽以内(含三羽)归巢期内归巢,奖金的50%由归巢鸽平分,剩下50%奖金按该关参赛鸽以完成关数分速成绩排列名次奖励前十五名。
6.比赛奖金提5%用作裁判、测量、验棚、颁奖会费用。
7.奖金分配比例如下: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十五 |
20% |
15% |
12% |
10% |
8% |
7% |
6% |
5% |
4% |
3% |
2% |
九.本次赛事由广州市信鸽协会监管并安排一切裁判工作。
十.颁奖办法:与秋季颁奖会同期举行。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为:广州市荔湾区信鸽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