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春季福鼎、福安、霞浦幼鸽联赛规程
2008-08-05 0:03:12
2009年春季福鼎、福安、霞浦幼鸽联赛规程
为促进福鼎、福安、霞浦三地赛鸽运动的交流,进一步提高闽东赛鸽运动的水平,经三地信鸽协会协商决定,举办2009年春季三县(市)幼鸽大奖赛(周宁隶属福安协会)。特制定章程如下:
比赛主办单位:福鼎市信鸽协会
比赛协办单位:福安市信鸽协会和霞浦县信鸽协会
拍卖主办单位:福鼎市信鸽协会
集鸽时间:预赛:2009年5月5日
决赛:2009年5月15日(雨雾天气顺延)
比赛地点:预赛:安徽省黄山市
决赛:安徽省铜陵往庐江的中途
决赛空距:福鼎、福安约500公里;霞浦约520公里;周宁约495公里。
报到方法:本次赛事归巢鸽报到采用168声讯台和电子扫描两种方式,声讯台号码为16808228。168声讯台或电子扫描报到完毕后,请及时拨打各协会指定报到处电话进行报到。
足环分配:1、大奖赛足环发放从2008年7月5日开始,售完为止,共发放足环8500枚,每枚60元,福鼎保低售环3000枚,福安保底售环3500枚,霞浦保底售环2000枚,售环不足保底数的,由该协会补足售环款。2、大奖赛指定环370枚,每枚在大奖赛环60元上再加500元,计560元。福鼎保底售环100枚,福安保底售环170枚,霞浦保底售环100枚,售环不足保底数的,由该协会补足售环款。三地分别从该协会脚环号的前面连号数抽选为指定环号,即:福鼎从880001到880100;霞浦从883001到883100;福安从885001到885170。售环款于2009年1月1日前由各协会负责收齐交主办单位。
奖励办法:1、大奖赛:冠军8万元;亚军5万元;季军3万元;第4名1.8万元;第5名1.5万元;第6-10名各1万元;第11-20名各6000元;第21-40名各3000元;第41-60名各1500元;第61-100名各1000元;第101-200名各500元;第201名幸运奖1500元。大奖赛前十名发给奖杯,其余名次发给奖状。2、指定环:冠军5万元;亚军3万元;季军2万元;第4名1.5万元;第5-10名各1万元;第11-12名各5000元,前三名发给奖杯。
赛事费用:从售环款中提取25500元及从拍卖费中提取20%作为赛事组织费用。售环款提成,福鼎协会分成13500元,福安协会分成6500元,霞浦分成5500元;拍卖费提费,福鼎协会分成10%,福安和霞浦协会各分成5%。足环定制费、定制奖杯及奖状费用均由福鼎协会负责;组织拍卖费用由福鼎协会负责;各自协会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补贴费及其他费用由各自协会负责。
参赛条件及注意事项:
1、鸽棚设在福鼎、霞浦、福安三县(市)及周宁县城关辖区范围内并承认本规程的鸽友均可参赛。
2、本赛事执行中鸽协2002年版的《赛鸽竞赛规则》规定。
3、鸽友购领足环后应自行核对正、副环,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到购买处登记更换,否则后果自负。对于比赛当中出现正、副环号不符、脚环损毁、号码不清、脚趾残缺的情况一律取消该鸽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4、参赛鸽只许套本赛事的脚环,正、副环须对号并分别套在两只脚上,不得加套其他足环,否则比赛成绩无效。
5、本赛事站次训练由各协会自行安排;预赛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由各自协会负责集鸽司放,三地互派裁判监放;决赛时三地须将赛鸽集中在福鼎统一安排司放,每羽收费7元,三地共派裁判监放。
6、预赛站和决赛站由集鸽裁判统一在赛鸽的主羽上盖章,不得在赛鸽的身上做任何私人的记号或在足环上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未参加预赛的赛鸽即为失格,不得参加决赛。
7、预赛和决赛站参赛会员必须规范正确填写竞翔报名单,不得随意涂改。各鸽会应在预赛前在集鸽地点张贴“竞翔单样本”,以指导鸽友正确填写。如归巢鸽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取消该鸽比赛名次及奖金,由后一名次鸽序补:1、竞翔单随意涂改;2、姓名填号错误;3、脚环填写错误;4、羽色填写错误。
8、归巢鸽信息台或电子扫描报到后,三地裁判处报进前三十名的鸽子,裁判员应通知鸽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赛鸽及足环证到裁判处验鸽,其余名次的鸽子是否送检,由裁判决定。送检时间:福鼎城关30分钟,郊区40分钟,点头、前岐、贯岭60分钟,白琳、秦屿90分钟,沙埕150分钟;霞浦城关30分钟,郊区40分钟,三沙、盐田、水门、沙江90分钟,长春120分钟,下浒200分钟;福安城关30分钟,郊区40分钟,甘棠、穆阳、赛岐、溪潭、社口、潭头90分钟,上白石、下白石、湾坞、溪尾120分钟,周宁城关180分钟。持鸽时间从该鸽168声讯台或电子扫描报到时间开始计算,超时送检的按持鸽报到时间计算成绩,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可能无法按时送检时应及时与裁判处联系,赛后由组委会验证后酌情处理。送检时鸽主应协同裁判人员做好有关记录,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开。
9、决赛报到的有效期限为司放当日至第二天中午12时止。若出现奖金分配不完时,剩余奖金由获奖鸽(三羽以上)平分;若在有效期内无赛鸽归巢,全部奖金由参加预赛后进入决赛站的入笼鸽平分;若有效期内报到三羽(含三羽以内),获奖鸽只能享受相应的名次奖,其余奖金由参加预赛后进入决赛站的入笼鸽平分。
10、比赛结束后由福鼎协会组织颁奖和拍卖,前100名的获奖鸽参加拍卖,后100名的不参加拍卖,无故不参加拍卖者取消获奖名次及奖金。在验棚之后拍卖之前若出现赛鸽飞失或死亡的,应及时与组委会联系,由组委会验证后参照该获奖鸽前一名次的鸽子的拍卖价抽成拍卖费,冠军鸽飞失或死亡,按1万元的拍卖价抽成。在验棚之前出现赛鸽飞失或死亡的,取消该赛鸽的名次,由后一名次序补。
11、成绩计算办法:使用同一台GPS测量到户,计算分速排列名次。
12、比赛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前名次鸽进行验鸽确认。
13、本次大奖赛设立仲裁委员会。比赛过程中若出现争端异议,由仲裁委员会研究裁决。仲裁委员会成员:福鼎5人;福安4人;霞浦4人。
14、为推动协会自身发展,本赛事参赛鸽预赛前须参加三地信鸽协会安排的站次训放,各协会逐站统一盖章有效,若无法参加各协会组织站次训放的赛鸽,必须逐站缴清训放费和统一盖章。预、决赛办法执行第5条规定。
15、未尽事宜,在预赛前另行补充通知。
福鼎市信鸽协会(签章)
福安市信鸽协会(签章)
霞浦县信鸽协会(签章)
二00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