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信鸽协会、佛山市信鸽协会、中山市信鸽协会。
二.比赛项目:400公里(湖南省衡阳地区)特比环联赛。
三.发环日期:09年9月15日。
四.比赛日期: 2010年4月30日集鸽(集鸽风雨不改,不设普通鸽参赛)。
五.参赛条件:
1.参赛者必须是各信鸽协会的会员,并缴纳本年的参赛费。
2.参赛鸽必须佩戴各协会发行的特比环足环和09年全国统一环或本协会的足环。
3.比赛司放点在以广州市政府为中心至衡阳地区司放点距离为400公里(+15公里以内),如
参赛鸽舍空距少于380公里,不得参赛,如空距超出不受此限制。
六.竞赛办法:(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的《信鸽竞赛规则》并附加下列规定)
1.公训、比赛司放、报到、验鸽由三方协会互派裁判员监督进行。
2.特比环发售日期:从09年9月15日起至12月1日止,报名完毕公报参赛会员和特比足环号码
范围及数量(不公报参赛鸽的号码),公报后不得过户。
3.会员领取特比环后,协会有权随时派裁判员上棚检验特比环参赛鸽,会员不得拒绝。
4.比赛期间协会可派裁判员上棚检查参赛鸽归巢情况,会员不得有议异。
5.名次排列: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6.司放时间:5月1日早上6时30分至7时30分,由司放员选择最好时机放出,司放时遇雨待停,
10时前放出,如不能放出原地等明天,如两天都不能放出拉回近郊司放(司放点由三方协商),
比赛顺延一周。
7.特比环联赛归巢有效分速:400米/分,如归巢有效分速以内无鸽归巢,按该关参赛鸽数平分
奖金,不发奖杯、奖品。
8.有效分速期内归巢如不足录取名额,奖金按固分活值分配,如出现一羽参赛鸽归巢奖金可以
独得。
9.特比环联赛参赛鸽必须参加特比环赛前的公训,公训司放时遇雨待停,10时前放出,如不能
放出拉回近郊司放(司放点由三方协商),4月18日至22日(选择较好天气)公训官渡,公训填
参赛表,盖章对足环号下笼,公训必须参加,否则按放弃比赛处理。
10.特比环联赛参赛鸽足环不得开裂,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11.比赛归巢鸽验鸽:按当地协会验鸽规则进行,获奖鸽归巢需及时由双方裁判员上棚验鸽,
会员必须出示归巢鸽的环标证。
12.本次赛事可加赛棚号、团体、指定赛奖励办法按各自协会规程执行。
七.参赛费用:特比环每只:115元(奖金:100元,比赛和公训官渡运费:15元),另按各协
会加收足环费。
八.报到办法:按2010年各自协会比赛规程执行(三方相互承认)。
九.奖励办法:
1.本次特比环联赛保底奖金十万元,由广州市荔湾区信鸽协会、佛山市信鸽协、中山市信鸽协
会三方共同垫资,如特比环联赛奖金超出,全部用作奖金分配,三方售环封顶:每方500只。
2.本次特比环联赛前十名奖励获奖鸽照片奖牌,后二十名励获奖牌,奖品由广州艺丰赛鸽交流
中心赠送。
3.奖金分配比例如下:(不足名额按固分活值分配)
一 二 三 四、五 六、七 八、九、十 十一~二十 二十一~三十
16% 12% 8% 6% 5% 4% 2% 1%
4.比赛奖金提5%用作裁判、测量、验棚、颁奖等活动费用。
十.本次特比环联赛裁判员如下:裁判长:谭关畅(广州),副裁判长:马穗麟(广州)、彭卫
国(佛山)、叶润海(中山),裁判员:余镜明(广州)、陆超侣(广州)、郭锦鸿(广州)、
李沃文(佛山)、林海生(佛山)、劳泽祥(佛山)、林智健(中山)、陈信荣(中山)、高
靖豪(中山)。
十一.比赛仲裁委员会由以下七名裁判员组成:陈善钊、谭关畅、马穗麟、彭卫国、李沃文,叶
润海、莫锐明,对比赛产生的争议,作出最终的裁决。
十二.本次特比环联赛如有未尽事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三方协会相互协商解决。
十三.颁奖办法:由本次特比环联赛冠军所得方协会组织举行颁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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