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2010年秋季大奖赛规程
2010-04-22 21:50:05
包头市2010年秋季大奖赛规程
主办单位:包头市信鸽协会
承办单位:包头市信鸽竞技交流中心
一、比赛时间地点: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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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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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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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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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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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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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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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40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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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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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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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黄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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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56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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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赛条件:
1.参赛者必须是2010年在包头市信鸽协会注册的正式会员。
2.参赛鸽必须佩戴包头市发放的正式足环。
三、参赛报名费:
1.本次比赛采用购买特比环参赛方式。每枚足环售价150元(包括3元足环十万元奖金)
2.本次比赛售环为包头市统一售环。电话:13314723913 13948525457 13948824899
四、竞赛项目:
1.设预赛、决赛、决赛团体、预决赛鸽王。
2.决赛团体赛:每购环10枚为1组,超过10枚另分为A、B、C组,编组按环号顺序排列,售环结束即公布分组情况。录取办法:以决赛前300名范围内每组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则以决赛名次靠前者为胜。
3.预、决赛鸽王:必须是预赛前100名内,决赛前300名内、以预赛、决赛名次相加少者为胜,如名次相同,以决赛名次靠前者为胜。
五、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1.预赛:录取前10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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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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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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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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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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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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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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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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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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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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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决赛:录取前30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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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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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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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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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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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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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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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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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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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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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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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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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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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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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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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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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赛团体赛:录取前10名、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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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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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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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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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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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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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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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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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决赛鸽王:录取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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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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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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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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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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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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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赛办法:
1.比赛严格执行中鸽协2002年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严格执行一鸽一环制,凡佩戴外地足环及无卡假环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成绩。领取奖金采取足环卡与足环核对制度。
3.认真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填写鸽舍名称成绩取消。凡错填、漏填、字迹不清、涂改者成绩无效。
4.本次比赛采取包头市统一地点集鸽,统一地点司放,统一地点报到,统一发放奖金。
5.本次比赛由延安市信鸽协会全程监放。
6.报到采用鸽钟(云飞、爱羽)和润维电子扫描系统两种报到方式。采用鸽钟报到,所有鸽钟在集鸽时均加贴“包头信鸽协会封”封条,报到时如封条损坏均取消比赛成绩。持鸽钟报到者不允许漏打,隔孔打,信鸽第一羽归巢打钟后5分钟之内必须打电话报到(鸽棚号、姓名、环号)否则将取消比赛成绩,若有争议以电信局通信记录为最后依据。前名次鸽钟将留在报到点,由专业人员进行查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成绩,开除会籍,并全市通报。报到时一块鸽钟对应一张电脑报到单。采用润维扫描系统报到,应按要求提前检查扫描系统是否正常,电话卡是否有费,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在比赛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将按照厂家提供的售后条款进行处理。
7.本次比赛加盖暗章均采用一次性混合油打印。
8.报到有效时间及规定:
A:400公里预赛,以司放当日为准。
B:560公里决赛,以司放当日第一羽归巢至次日24小时为准。
C:如决赛当日未有归巢鸽,为体现比赛公正,则由上笼鸽均分奖金。(不包括团体及鸽王奖金)
D:比赛报到时如遇各种故障,导致比赛无法排名,则由上笼鸽均分奖金(不包括团体及鸽王奖金)
9.本次比赛将聘请异地裁判与本市裁判联合执裁。
10.本次比赛进行中,裁判组随时对参赛者鸽棚进行查验,被查鸽棚并不代表进入何等名次。比赛结束48小时之内将对前名次鸽进行查棚,查棚时如家中无人、无鸽、赛鸽死亡或丧失飞翔能力均取消比赛成绩。查棚时如空距误差较大(±50米),则按新测坐标重新录入成绩。
七、其它事项:
1.会员参赛为自愿参赛,一经参赛即视同认可本规程各项条款。
2.信鸽比赛及运输途中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及意外原因所造成的后果,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本次比赛成立仲裁委员会,对比赛有异议,须按有关规定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材料,履行申诉程序,并交300元申诉费,胜诉退还本人,败诉不退,否则不予受理。
4.拍卖:本次比赛决赛前100名及鸽王前三名均参加统一拍卖,拍卖收入70%归鸽主,30%作组织等费用,流拍鸽鸽主免费领回。
5.比赛如遇天气等原因更改时间,请随时留意鸽会通知。
6.本次比赛欢迎鸽友选派代表全程监督。
7.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包头市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包头市信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