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二O一一年全疆信鸽比赛规程的通知

2011-03-24 1:46:4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鸽协会文件 新鸽字(2011)03号                 签发人:马士平   关于下发二O一一年全疆信鸽 比赛规程的通知 各地、州、市信鸽协会、及有关基层信鸽协会: 现将《新疆第27届信鸽品评赛规程》与《第三届全疆鸽王赛规程》下发给你们,希望你们做好宣传工作,认真组织会员积极参赛。 附件: 1、新疆第27届信鸽品评赛规程 2、第3届全疆鸽王赛规程                                    自治区信鸽协会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第三届全疆鸽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 各地、州、市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 2011年4月15日——2011年11月10日 四、竞赛项目及评选条件 A组:短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年度所获得的5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100——4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以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5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75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B组:中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年度所获得的4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300-6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以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4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4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C组长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年度所获得的3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500公里。每次比赛得有150羽参赛鸽及20信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3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65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鸽羽数的20%。 五、各组别评选得分计算方式 (一)A组、B组鸽王评选得分计算方式相同: (录取名额 — 获奖名次+1)                              ×100=本次比赛得分 录取名额   其中:录取名额=总参赛羽数×20%。 短距离鸽王需5次最好比赛成绩得分的总和,总分不超过500分,分值高者名次列前。 中距离鸽王需4次最好比赛成绩得分的总和,总分不超过400分,分值高者名次列前。 (二)C组评选得分计算公式: 获得名次÷参赛羽数×1000=本次比赛得分 分值低者名次列前。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以地、州、市协会为单位组织参加年度全疆鸽王评选活动。参加评选活动的地、州、市协会须于4月15日前将比赛规程报送自治区信鸽协会,并于10月1日前交纳鸽王评选费200元。 (三)各地、州、市协会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选派裁判员执裁,集鸽、运输及比赛期间本单位(含所属地区协会)工作人员及参赛鸽的安全保卫及医疗救护等工作,并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鸽王赛资格:由地、州、市信鸽协会举办的比赛中产生。 (五)各地、州、市协会评选的各组别前10名赛鸽(含两羽候补名次鸽)成绩须在11月15日前按要求(见附表1、附表2)报送自治区信鸽协会,逾期不予排名。 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7号、新市区图书馆转自治区信鸽协会 邮编:830011   传真:0991-7839501 七、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鸽王奖录取前10名,前3名颁发奖杯,所有获奖鸽均颁发证书; (二)各地、州、市协会评选的各组别前10名入选鸽、两羽候补鸽均有资格参加本年度全疆品评赛; (三)各地区比赛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自定。               新疆第27届信鸽品评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自治区信鸽协会 二、比赛时间:2011年11月上旬 三、地点:待定 四、参赛单位:各地、州、市及有关基层信鸽协会 五、竞赛项目: 短距离组(100 —400公里) 中距离组(300 —600公里)长距离组(500公里以上) 六、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信鸽协会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比赛分常规赛组和鸽王赛组。在各协会举办的常规赛中获得前六名者;在鸽王赛中获得前十二名者,均可参加。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每个组别雌、雄各录取前10名,不足10羽(含10羽)减半录取。 2、前三名颁发奖杯,4—10名颁发证书。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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