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联赛2011年春季海西联合杯幼鸽赛规程

2010-07-09 22:03:28

一、参赛单位:蕉城区信鸽协会、屏南县信鸽协会、罗源俱乐部 二、决赛司放地点:北线(上海 金山) 三、比赛时间:
站 名   空 距 集鸽时间 司放时间 收费标准 备 注
福鼎市 90km 4月28日 21:00~22:00 4月29日   上 午 3元/羽 训 放
温州市 180km 5月5日 21:00~22:00 5月6日 上   午 4元/羽 训 放
宁海市 330km 5月12日 20:00~21:00 5月13日 上 午 6元/羽 预  赛
金山区 500km 5月21日 12:00~14:00 5月22日       上 午 8元/羽 决 赛
  本赛事每站,集鸽、司放以短信、鸽店通知为准。如遇恶劣天气组委会有权进行调整;跳站应补齐前面所跳站费用;预赛站必放,决赛集鸽启程后风雨无阻。 三、比赛空距:500KM、 四、赛事内容: 1、500公里幼鸽赛,足环分别为33元组、73元组(可套双环)。33元组预售足环1800枚,73元组预售足环1200枚。(各组提取3元做为各参赛单位费用开支) 2、33元组录取单鸽前50名予以奖励。73元组录取单鸽40名予以奖励。1000元组预售足环120组,录取单鸽前10名予以奖励。 3、足环发放时间:2010年6月1日 五、名次录取与奖金分配(奖金按实际售环数量分配)  1、33元组:冠军:22﹪;亚军:12﹪;季军:7﹪元;第四至十名各3﹪;十一名至第三十名各1.3﹪;三十一至五十名各0.6%。 2、73元组:冠军:25﹪;亚军:14﹪;季军:8﹪元;第四至十名各3﹪;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各1.5﹪;二十一至四十名0.85%。 六、插组赛 1、插组足环每组1000元3枚(每枚含33元组和73元组足环),奖金分配:冠军40%,亚军21%,     季军11%, 4—10名各4%。(奖金按实际售环数量分配) 2、插组前三名发精美奖杯各一樽,4—10名各发奖牌一面。 3、插组鸽售环实行实名制;可以以组为单位转让,转让后必须到鸽会办理有关手续备案。                             4、插组鸽组委会分三次统一验鸽,时间:8月1日、11月1日、2月15日,验鸽实行照像存档,第一次验鸽后组委会将不定时查棚验鸽,(拒绝验棚者取消全棚1000元组鸽参赛资格)死鸽后复套足环必须重新验鸽照像存档,1000元组鸽起站开始每站必放(验鸽);迟归鸽失去插组资格(可参加33元组和73组比赛)。 七、 参赛办法及有关规则   1、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以同一部GPS测距到户、注册棚号,并于2011年1月30日前交清2011年会员费,否则不计成绩。 2、本赛事执行2002年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所有购环者,均视为承认本规程。 3、预赛、决赛站所有参赛鸽必需同时、同点司放。 4、参赛鸽凡足环损坏或足趾残缺、身上有暗记,取消成绩。 5、为防止AB棚作弊行为,鸽会将随时指派人员对参赛鸽棚进行抽查(就近放飞),如若发现违反本规程行为,取消其全棚赛鸽参赛资格(不退足环费)。 6、预、决赛站填写鸽会统一印制的竞翔单,现场集鸽时限已过(即破印),破印后不再集鸽。 7、司放站集鸽各地互派裁判员监督集鸽并随车监放;决赛站赛鸽足环以易碎纸密封,报到时破损成绩无效。 8、本赛事有效竞翔期:司放起至当日19:00止。 9、本赛事无伯马制,参赛鸽在有效期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额由决赛站入笼鸽均分。有效期内无归巢鸽奖金按决赛站入笼鸽均分。 10、以上各项赛事前三名均发给精美奖杯壹樽,有效竞翔名次鸽发给国家统一奖状壹张。 11、组委会指派裁判员对本赛事前十名获奖鸽进行查棚验鸽(必须出示足环证),其他获奖鸽实行抽查,如有异议组委会将依照2002年中鸽协《信鸽竞赛规程与裁判法》最后裁决。 12、如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必须取消本赛事,组委会则退还购环金额的90%在30日内(凭足环证领取),剩余10%作为费用开支。 13、本赛事不举办拍卖,组委会抽取奖金总额6﹪作为奖杯、奖状等费用开支。 14、本赛事报到方式:1、爱羽牌鸽钟 2、持鸽。 15、(1)持鸽报到时限:城关 40分钟 ,金涵50分钟,漳湾、六都、岐头鼻 60分钟,飞鸾 80分钟,三都、霍童120分钟,虎贝、青山(包括下荡尾等自然村)150分钟。罗源、屏南城关40分钟,其他乡镇150分钟。 (2)鸽钟使用严格按照鸽钟说明书方法使用,违反均按持鸽报到计时(请参赛鸽友仔细阅读鸽钟使用说明书)。报到时必须随带鸽钟和归巢鸽,在有效时限内送达报到地点,超过时限按持鸽报到计时。 (3)预、决赛集鸽地点:蕉城区信鸽协会。 (4)决赛报到地点:各参赛单位由组委会委派裁判在所在地报到。 16、本规程解释权归海西联合杯组委会。                         海西联合杯组委会                                        201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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