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第二届幼鸽大奖赛第二次补充通知

2006-10-19 8:11:31

 关于江苏省第二届幼鸽大奖赛第二次补充通知 江苏省信鸽协会 --------------------------------------------------------------------------------已阅读94次 省鸽字[2006]第22号 各省辖市信鸽协会: 根据中国鸽协通报的有关鸽协赛事中的经验教训,为保证省第二届幼鸽大奖赛的顺利进行,经研究,特作第二次补充通知如下: 一、赛点司放负责司放长: 驻马店:(南通、苏州、无锡)——郭兆宏(镇江)、李培金(宿迁)。 七园:(常州、泰州、盐城、镇江)——高洪海(南京)、李建兴(无锡)。 南阳:(南京、扬州、淮安、连云港)——薛明道(苏州)、韩新民(南通)。 内乡:(宿迁)——谈林安(扬州)、卢 钧(南通)。 忻州:(徐州)——刘祥胜(连云港)、蔡学军(盐城)。 请通知到以上人员,并请提前一天到达司放地。无特殊情况不参加执裁,今后不再委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执裁,及时向省鸽协报告,并由所在市鸽协安排一级裁判顶替。上述裁判人员的食宿按200元/人、天包干、交通费按实均由省鸽协承担。 赛点司放负责司放长所在市鸽协为赛点的监放单位,请所在鸽协将公章交由上述负责司放长保管,并带至司放地。 届时,省鸽协将派员前往各司放现场。司放时间将在当日凌晨决定,以手机方式联系。请各单位将随车司放人员的手机号码及时报省鸽协,或务必在比赛当天5时前取得联系。联系手机为:13851917713。 二、各单位集鸽完毕,各市留存的报名单(含底单,启动片密码等)由所在市鸽协会同互派的和当地的裁判员密封,同时加盖市鸽协和互派裁判员印章,并在两封口处必须用透明胶带进行加封,由市鸽协负责保存。当见鸽需要查验时,必须仍由市鸽协、当地裁判、互派裁判三人同时在场查验无异常后,当面拆封进行查核。 三、各市集鸽完毕,由市鸽协负责组织互派裁判会同当地裁判进行铅封。集鸽裁判向押车司放裁判人员办妥交接手续,并在监放单上如实填写铅封情况、鸽头数后,将监放单交押车司放裁判员随车带至司放地,交赛点负责司放长。在放飞后,需办妥手续方可退交参赛单位。如到达司放地监放单位负责司放长发现铅封异常,应在监放单上如实填写,监放单不予退交。其成绩和相关裁判员听侯处理。 四、凡使用168声讯台的,须由一位互派裁判员随同当地鸽协或裁判1人到声讯台监督校时。如有聋哑人或70岁以上会员参赛,其本人可不用声讯报到,但对使用鸽钟者,在使用鸽钟前务必到市鸽协查验,并作加封处理。 五、当见鸽归巢,各市前十羽必须在24小时内报省鸽协,同时市鸽协组织及时查棚验鸽,详实填写查棚验鸽报告单。省鸽协将根据上报情况进行综合排序,对前十羽进行查棚验鸽。按照就近原则,南片(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由周志忠,中片(扬州、泰州、南通)——由严子林,北片(准安、宿迁、盐城、徐州、连云港——由许桂平,和所在市鸽协与相关裁判员及时进行查棚验鸽,并详实填写查棚验鸽报告单,报送省鸽协,以备查核。 请按以上通知和原规程与第一次补充通知执行。 江苏省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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