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烈士陵园葬狗所想起

2005-12-04 17:10:10

 农民大伯腋夾名烟怀揣几张百元大钞,托人为大学刚毕业的女儿找份工作呗,可怜天下父母心,此番行动可以理解。失业人员戒烟戒酒,辛辛苦苦养二三十鸽子无碍他人,精神可佳。但不可理喻的是,河南某市赵女士爱心之极,将病亡爱犬安葬于烈士陵园之中(7月21日,《楚天都市报》报道)。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由此使我联想到有人欲为冠军鸽买块坟地,为其树碑立传。在墓碑的正面贴上烧瓷彩色图片,包括傲视一方的身子,把像自行车钢珠那么小的眼球放得大大的,还有一溜排儿的奖杯奖牌,足环号码,所有者某某某;墓碑的背面,凿刻上中英文血统书、生平、辉煌战绩,以及平辈们的子孙后代的频频赛绩。  “有钱能使鬼推磨”有人信,还一直奉行之。  我喜欢鸽子,我有钱!出让土地方需要钱。为家鸽买块坟地,是否合法。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不是有这方面硬性规定?好多事咱们不敢去想,反正事在人为吗。  现实中你没见过:在公交车上,给狗买票占据座位;在美容店里,狗与人一起做发型;在公共澡堂里,牵狗入室泡澡;更有甚者,为早已停止心跳的宠物举行豪华葬礼,奏哀乐,专车送葬,刻碑悼念;更为荒唐的是,出租车司机给压扁的狗下跪,还披麻戴孝地去送葬。  诸如此类等等,虽然法律法规还未能对某些侵害社会公德行为给出个条条框框,你就可以妄自尊大、招摇过市。你有钱,你大气,你什么都办得到。人的尊严,人的品格,人的伦理道德已被某些人沦为金钱的奴隶。狗可以骑在人头上拉屎撒尿了,赵女士“为了自己方便”,竟然无视烈士们亲人朋友的缅怀之情,在烈士陵园挖坑埋狗,而亵渎烈士英灵。殊不知,赵女士的道德底线为几何?换言之,如果老板们真的很有钱,如果“赵女士”们真的有保护动物这份爱心,趁早出钱出力赞助办一个频危动物救助站,让人类共享有限的自然资源,对社会作点贡献。就事论事而已。  凡人真烦,沉思良久,我顿时醒悟。某些人化那么多钱盖一个漂亮的鸽棚,配套安装除湿、除尘、空调机,还曰将来为冠军鸽买一块坟地,我实在搞不懂。明摆着的,狗不是人,鸽子不是人,愚人才是人。还要固执己见地为了狗为了鸽子,去花那么些钱。哈哈,大可不必,大可不必!因为我是一个中国人,永远当不上子爵伯爵侯爵男爵;因为普普通通的我并不富裕,也没有必要那么奢侈;因为信鸽原本是大自然之生灵,飞得快与慢兼而有之,尚能拿个名次,聊以自慰罢了,何必大鸣大放。  所以,一切顺从自然;所以向中国信鸽协会报个名,争做名副其实的信鸽爱好者。                           多次修改才成稿,请谅。            朋友的批评是鞭策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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