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信鸽协会2013年秋季拍卖规则
2013-11-22 22:12:29
蕉岭县信鸽协会2013年秋季拍卖规则
一、本场拍卖会拍卖标的为2013年蕉岭县信鸽协会2次500公里赛事中的获奖赛鸽(幼鸽环赛前十名,普赛前五名,双关赛前五名等) 。
二、凡有意参加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并交纳200元保证金后领取竞价号牌。竞买人须妥善保管号牌,如有遗失,不得补领,且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拍卖会当日上午所有拍卖鸽开始预展。竞买人可在展示时间内对各名次鸽的实际状况观察了解,(不得上手)其参与竞拍即表明已了解情况,得对自己的竟买行为负完全责任。
四、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两千元以内每次增价不得小于一百元,两千元到三千元每次增价不得小于两百元,三千元到四千元每次增价不得小于三百元,如此类推。竟买人可举牌竟拍,也可自报加价幅度(低于规定的加价幅度竞价无效),直至无人继续举牌为止,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价后,落槌表示成交。
五、起拍价为各项赛事前三名1000元,四----十名各500元。获奖鸽主也可自报起拍价,并提前告之鸽会。
六、拍卖主持人有权在出现争议时,将标的物再次拍卖以平息争议,并根据相关法规和本规则,维护各方的正当权益。
七、双方须按程序当场将款、物交割清楚。如竞买人违约,则已付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恶意竞价者,协会保留对其追究责任。
八、获奖鸽流拍的,或参加第二次比赛丢失的,交纳起拍价的20%,由鸽主领回,
九、拍卖结束后,凭号牌退还保证金。
十、进入拍卖现场,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自觉遵守拍卖会场的规定,协助维护好会场的秩序。
十一、成交奖鸽的拍卖款,80%归鸽主,20%归信鸽协会。
十二、本规则解释权属蕉岭县信鸽协会。
蕉岭县信鸽协会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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