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浙江省信鸽竞赛中心(公棚)竞赛规则
2005-09-05 23:13:44
一、主办单位:浙江信鸽协会二、承办单位:浙江省信鸽竞赛中心(公棚)三、比赛空距、时间、地点:1: 比赛空距:预赛260公里 决赛480公里(根据天气状况±5%)2:预赛时间:2005年10月中旬 地点:中国江苏(某地)3:决赛时间:2005年10月下旬 地点:中国安徽(某地)4:发奖及拍卖时间:决赛后5-7天(星期日)发奖和拍卖四、参赛条件: 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由中国赛鸽协会或友好城市信鸽组织认可的2005年统一足环参赛信鸽须是30-40天的健康幼鸽,如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可接受。五、参赛费用: 每羽赛鸽收取饲养费 100元整.预赛后,每羽交300元参赛费。(不交参赛费的赛鸽由公棚处理,不得领回)。六、交鸽时间、地点及办法: 1:交鸽时间:2005年3月1日至5月30日。 2:交鸽地点:浙江省信鸽竞赛中心(公棚),杭州西湖区龙坞镇工业圆区37号。 3:交通方法:火车东站、汽车东站及武林门乘(游5)公交车至未来世界下车转乘公交331路或者招手车乘两站路即到。 4:联系方法:浙江省信鸽竞赛中心(公棚)。联系电话:0571-87421925 5:联赛人:沈国鑫七、比赛方法: 1:比赛按照中国信鸽协会制定的《信鸽竞赛规则》执行。 2:裁判员由浙江省信鸽协会委派(并邀请外省市一级以上裁判员全面负责监督工作)。 3:预赛、决赛均以电子扫描显示顺序排列名次(如遇同步同分以自动打印顺序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或电子扫描出现故障等,裁判员将按赛鸽进棚顺序排列名次。4参赛鸽于2005年9月中旬开始训放,预赛前共进行8-10次训放,预赛后2次30-50公里热身训放。 5:清棚结束、预赛集鸽、及参加决赛的详细资料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决赛时再次清点入笼鸽,裁判签名为准,并当场公布参加决赛鸽的环号。 6:如遇恶劣天气、预赛、决赛时间顺延.决赛报到有效期为开笼次日18时截止.如在有效期内名额没报满、除获奖鸽所获得名次奖金不变,剩余奖金平摊给有效期内的获奖鸽.如有效期内无赛鸽归巢,则所有奖金全部返回给参加决赛的所有赛鸽由其鸽主领取。7:参赛者需参赛卡可探视.领奖、领鸽请鸽主随带本人身份证。8:鸽主应在决赛前十天提供赛鸽的血统表,以便在决赛后展示会上让鸽友了解更好地配合拍卖。八、参赛鸽意外情况的处理方法: 因伤、病等意外不能参加比赛的赛鸽,公棚将及时与鸽主联系,根据鸽住的意愿处理。九、获奖鸽及归巢鸽的处理办法: 1:凡获奖鸽及友好城市的归巢鸽由本公棚组织公开拍卖,拍卖所的60%归鸽主,30%归公棚发展基金,10%用作拍卖费用。2:拍卖会上未拍卖的获奖鸽及归巢鸽,鸽主在拍卖会结束后,20日内凭参赛卡交纳50元领回,超时不领者由公棚处理。3:比赛结束后至20日内陆续回巢鸽.本公棚及时通知鸽主领回,或者根据鸽主意愿处理.逾期不领者本公棚有权处理。十、录取名额及奖励办法: 1:本次决赛设个人团体奖共三名。(总奖金10000元、奖杯各一只)。 第一名5000元 第二名3000元 第三名 2000元。 2:凡交12羽以上的鸽主方有资格参加团体赛,在决赛成绩的80名内(两羽以上才有获得个人团体奖的资格)获奖鸽多者为优胜者,如获奖鸽数量相同,按平均分数计算名次。 3:预赛只取名次不计成绩。 4:决赛录取前80名:前三名奖杯各1只、四至十名奖牌各一块,十一至八十名奖状各一张。 5:决赛奖金分配: 冠军:38000元 ,亚军20000元 ,季军10000元 第四名至第六名 各 6000元 第七名至第十名 各3000元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 各 1800元 第二十一至三十名 各 1500元第三十一至四十名 各1200元第四十一至六十名 各1000元六十一至八十名 各800元如决赛集鸽羽数超过700羽,按10%名次递增录取名额每羽奖金800元。 6:凡参加决赛并在有效期内归巢的赛鸽均发归巢证书。 7:获奖鸽的奖金、获奖者必须自觉向国家税务部门交纳个人所得税。十一、公棚管理:幼鸽进棚前接受两次防疫疫苗,隔离观察,健康无病方可进棚。本公棚聘请高级畜牧师定期消毒,检查赛鸽状况及鸽棚卫生。十二、本规则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则解释权属浙江省信鸽协会。 浙江省信鸽竞赛中心 (公棚) 浙江省信鸽协会 200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