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获奖鸽拍卖规则

2013-12-11 11:35:47

咸阳市信鸽协会2013年秋季第四届获奖鸽拍卖规则 一、凡参与拍卖会的竞拍人须遵守本规则,并对本人竞买行为负完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12月19日上午9:30—11时在拍卖现场进行拍卖鸽展示,以便竞拍人掌握了解拍卖鸽的实际情况。拍卖鸽质量及健康状况以现场拍卖时为准。 三、拍卖顺序:中午11:00颁奖。11:30正式开始拍卖活动。 (1)市俱乐部300-400-500公里三关综合前十名。  拍卖底价:冠、亚、季军1000元;4~10名500元。 (2)第四届瞾翔杯25万元特比环500公里前三名。拍卖底价:冠、亚、季军1000元。 (3)第四届瞾翔杯25万元特比环三关鸽王前二十名。  拍卖底价:冠、亚、季军2000元;4~10名1000元;11~20名500元; (4)各项拍卖顺序为倒序既(从后名次向前拍)。 四、允许鸽主自定高于拍卖底价的价格拍卖,但须在拍卖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若流拍,鸽主须以自定拍卖底价的30%取回。 五、允许跳价竞拍;允许拍卖师调价竞拍;拍卖过程中若遇争议,依据相关法规和本规则以及行规,拍卖师有权将拍卖鸽重新竞拍,以维护主办方、竞拍人正当权益。 六、拍卖所得收益应缴税费由受益鸽主自理。 七、拍卖方法:凡底价叫价三次无加价者落棰成交。 八、拍卖主办方出示鸽主提供的拍卖鸽血统书,但不承担血统书可能存在的谬误之责任。 九、竞拍价高者得,锤落生金,当场付款提鸽。竞拍人领取拍卖鸽后,若发生飞失、伤害或其它意外,本拍卖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十、溜拍鸽鸽主交底价的30%领回。 十一、 本竞拍规则及拍卖会相关解释权归主办方单位。   咸阳市信鸽协会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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