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鸽眼怎样鉴别信鸽的好坏?
2009-06-06 21:01:45
可以从中鉴别这羽鸽子是敏锐的,还是呆滞的。哪些在阳光下瞳孔收缩得象针眼似的,说明这羽鸽子很聪明,在比赛中往往有好的表现。当一个陌生人走进鸽舍,鸽子的眼睛就注意着他的一举一动,趁他出手之前,就偷偷地从他脚下溜走了,这也是一羽聪明鸽子。有些养鸽老手,当他用食指按住鸽子的头顶时,能感觉到瞳孔在有节奏地颤抖,频率很高,认为这种鸽子是高智商的。他们常把弱智儿童的眼神对比鸽子,来说明"眼睛是心灵之窗"。这些虽然缺少有力的科学根据,但已在实践中得到了印证,所以也就深信不疑了。
第二,从鸽眼中可以看到鸽子健康状况和赛前的颠峰状态。一羽健康的鸽子,它必然是眼睛明亮,光芒四射,亮而不是水淋淋的,眼砂砂粒清晰,更富有立体感。一些体弱的鸽子往往是眼神滞凝,失去往日的明亮,砂粒糊而不清。单眼伤风或鸽痘,那就更明显地表现在眼睛上,轻则眼湿、流泪、眼屙,重则眼皮肿胀,张眼不开,或眼睑长有痘粒,眼砂褪色等。参赛鸽上笼之前,主人总是要鉴视它是否处在颠峰状态,那末,眼睛是一项重要的标志。眼睛有神,干亮,眼砂红得鲜艳,黄得金亮,红眼皮鸽比往日更红,所有这些都说明这羽鸽子处在颠峰状态,比赛会有好的发挥。
从鸽眼的眼砂色彩,砂粒的粗细和排列疏密,可以大致判断出这羽鸽子是什么品系。鸽子的眼砂,包括面砂和底砂,都是遗传的,有显形遗传也有隐性遗传,只要是近交,10代替20代也会出现与老种鸽同样的眼砂。例如,詹森兄弟的鸽子中有一羽"老白眼",虽过去了几十年,但直到今天,白桃花和红眼皮还是他的"注册商标"。恒得到的90号,眼砂以深鸡黄为最,上海"李鸟"的眼砂和90号有相似之处,但"李鸟"还有漂亮的杨梅桃花。还有杨阿腾和阿列维什等系的眼砂,都有它自己的特色,鸽友们一看便知道。
倾国宜统体"。鉴别一羽信鸽的优劣,鸽眼虽很重要,但必须作全面审视。例如鸽子
的血统,从它的爹妈,祖上,平辈和子孙。再是鸽子的个体,体形、羽质、骨骼、肌肉、腰部、翅膀和眼睛。
何须独赏眉"。如果单纯从鸽眼去判断一羽鸽子的好坏,容易犯以偏概全的弊病。这方面我有不少经验教训。例如桃花砂中的紫罗兰眼,鸡黄砂的绿眼志,我也认为是不可多得的好鸽子。我有一羽90号×阿列维什墨雨点雄鸽,是老友张朝德所赠,它有一对人见人爱的蓝底紫桃花眼,越到老越好看,无锡鸽友要买要借,我都舍不得它出棚。可它的一生犹似供人欣赏的仪仗队,而不是作战部队,它的子孙也不是出类拔萃的。
再如,点眼丛鸽子有时也被吹得神乎其神,有一则广告声称"专门提供点眼丛鸽子的子代"。我有一羽灰雄,是黄岩阮积宝给的,瞳孔中显有米粒大的银色点眼丛团块,人们见到的点眼丛多半是金色的针尖大的一点或二点,成团块的几十粒合在一起的点眼丛是极其罕见的。日本"鸽眼大侠"大黑隆文和山石宏土非常喜爱,拍摄了十几张点眼丛照片带回日本。过些时候,山石和三郎再次来讨照片,对点眼丛的鸽子器重有加。说老实话,在我的冠军鸽中没有一羽是点眼丛的孩子。
毋庸置疑,紫罗兰、绿眼志和点眼丛都有好鸽子,也有平庸之辈,养鸽者欣赏鸽眼,是一种乐趣和享受。鸽友来访,看到金光锃亮的奖杯,看到紫罗兰鸽眼和点眼丛眼,少不了要溢美几句,对鸽主来说,是一种荣耀和满足。如果单从一对鸽眼一看就知它能飞冠军,或者它的子女能飞冠军,为年轻人信,为识者笑。
1988年,我和鸽友陈长远,策划对鸽眼作一次科学实验,从虹彩中找出感光细胞,来证明眼砂对鸽子归巢的作用。他是个医生,再请了二位著名的病理科主任医师,花了二个月时间,对鸽眼作生理解剖。用了不下10羽信鸽,分二个实验组,把鸽眼冷冻以后切片,在放大500--2000倍,观察了眼砂、眼志和品性圈的细微结构,拍摄了36张彩片。结论大失所望,眼砂不是感光细胞,是由营养血管和色素细胞组成,眼志和品性圈是二块肌肉,与鸽子遗传性能"不搭界"。当然,这些营养血管和肌肉的发达与否,对鸽眼功能的发挥有直接的作用。这次实验,是我国信鸽科研的一项重要成果,但鸽眼论者是不稍一顾的,因为按他们说法,"鸽眼研究不受生物学的限制","孟德尔定律不适合鸽眼研究"。为了提供鸽友们参考,当时选力量其中8幅照片刊登在《中华信鸽》上,并由陈远长著文论述这次实验的经过和结论。
我认为鸽眼是应该研究的,研究要在科学理论指导下,得出合乎科学的结论,"大胆设想,小心求证"也可以。但也要"求证",但是有些鸽友并没有作科学研究,就写了大块鸽眼文章,只有"大胆设想",没有"小心求证",往往是误人子弟。年轻人看到文章就去寻寻觅觅,对号入座,结果是满怀希望地在歧途上奔跑。在鸽界,本世纪50年代是研究鸽眼的盛期,后有Ro弗莱明写了一本《鸽眼的应用》,SoWoE比沙波出版了一本《鸽眼的秘密》等,看到我国的鸽眼文章是在80年代,都用统计学方式求证的,不久也就冷落了。科学发现在尚未获得成功之前,往往被人们讥为做梦,如果连梦也不敢做,何来科学发现。要支持鸽眼研究,但不轻信主观想象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