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辽宁鸣威第七届国际信鸽公棚赛竞翔规程

2008-03-19 14:21:17

2008年辽宁鸣威第七届国际信鸽公棚赛竞翔规程     鸣威公棚重要通知:总奖金额提升至230万     为了维护鸽友利益,根据广大鸽友意愿鸣威公棚将总奖金额由原来200万提升至230万,详细规程如下:  一、参赛条件  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参赛鸽必须配带所在国家及地区2008年的正式比赛足环,参赛鸽必须为35天--45天的健康幼鸽。  二、竞赛项目、时间、地点和距离  1、本次比赛设单鸽赛、指定鸽赛、团体赛及白鸽组赛。  2、预赛:空距300公里(铁岭),比赛日期:2008年10月3日  3、决赛:空距500公里(长春),比赛日期:2008年10月11日  注:预、决赛如遇恶劣气候将酌情改期比赛或空距下浮10%比赛。  三、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和地点  1、参赛费用每羽400元人民币,交鸽时必须交款。  2、交鸽时间:2008年3月15日至6月15日(节假日不休)。  3、交鸽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桥经济开发区辽宁鸣威赛鸽养殖基地。  4、联系电话:0429-4110666   传真:0429-4111666   网址:中国信鸽信息网公棚网页  5、联系人:郭凤学  6、参赛费可汇入中国农业银行和邮政:  农行卡号:95599  8127  0424  111  811   户名:郭凤学  邮政卡号:6023  5001  3221  228  843    户名:王丽霞  注:汇款后请将回执单传真公棚以便核对。  四、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查棚、比赛所聘用的裁判均由省鸽协负责委派。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预赛和决赛集鸽时,除裁判员外,参赛鸽不允许任何人上手观验(包括本公棚工作人员)。  3、比赛使用进口电子鸽钟自动显示和排名。如遇机械故障,由裁判长按照《规则》规定办法处理。  4、预赛限当日归巢有效,决赛有效期为首羽赛鸽归巢后24小时结束,报到期获奖名额未满,剩余资金由获奖鸽均分。  5、指定鸽限比赛鸽归巢前报名,参赛费用的10%为手续费,90%为奖金,届时公布具体方案。  6、团体赛:每12羽为一组,按决赛前500名内获奖羽数多寡排名,3羽为底限,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第一羽名次在先者胜。注意事项:2008年7月1日上电子环后公布名单,7月15日前参加团体赛的鸽主必须注实环号,一经确认,不得任意更改。  7白鸽组赛:参赛鸽必须为纯白色,同一羽白鸽30天龄间其它毛色不得超过25%,按上笼总数的10%设奖。奖金见奖金分配。  五、奖金分配  1、预赛奖励前2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5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2000元     4-20名:各1000元  2、决赛奖励前5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100000元             亚军:50000元             季军:30000元   4-10名:各10000元                     11-100名:各8000元    101-300名:各3000元                 301-500名:各2000元  3、团体奖励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1-10名:各奖奇瑞QQ骄车一辆(或等值人民币)  4、白鸽组奖励上笼总数的10%: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10000元   亚军:5000元   季军:3000元   4名以后的名次:各1000元  六、优胜鸽拍卖  1、决赛次日举行优胜鸽发奖暨拍卖大会。  2、前300名获奖鸽、境外迟归鸽及白鸽组前10名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主办单位。起拍价由主办单位视比赛情况决定。  3、流拍的获奖鸽由主办单位按底价20%收购,301-500名获奖鸽由鸽主凭参赛卡交纳100元管理费领回,500名以后归巢鸽由鸽主凭参赛卡交纳50元费领回。所有比赛归巢鸽应在比赛结束后15日内领回,过期不领者,主办单位将自行处理,收益归公棚。  七、其它事项  1、参赛鸽由公棚统一接种新城疫及鸽痘疫苗,如鸽主自行接种,请交鸽时声明,否则责任自负。  2、训养期如发现伤、病、残、亡等意外损失,由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如无鸽补交,按自动放弃处理。集鸽结束后,凡发生路训损失、游棚、病亡等意外情况,按自然淘汰处理,主办单位不负责任。  3、参赛者所获收益税费自理。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辽宁鸣威赛鸽养殖训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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