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规与法律的博弈——浅谈公棚的法规化

2010-03-03 17:16:50

      前言:本文写在中鸽协颁布公棚管理办法之前,仅就公棚如何顺应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做了一些思考,尽供有兴趣的朋友玩味。   赛鸽运动发展到今天,如果仅仅把它说出是项单纯的休闲娱乐的方式,我想大家都不会认可,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倾注,“产供销”和附属产业的兴起,“一条龙”链条的形成,已经无可厚非地铸就了赛鸽“实业”、“产业”的烙印,越来越精、新、深的发展,就是说成是一个行业,也是恰如其分、实至名归的事情。   俗话说:国有国法,行有行规。国法涵盖下、人性化、具体化、高度认同化的行规,向来都是推动各行各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推手,但,也并不是所有行规都能顺应法律、丝丝入扣,也客观存在行规与法律的博弈。   先从两个例子说起:   一是“赌石”的案例。这是中央电视台曾经播放过一个故事,一位香港客商在一次“赌石”(指翡翠在开采出来时,有一层风化皮包裹着,无法知道其内的好坏,须切割的翡翠称赌石)中走眼,损失巨大,按照赌石的行规——愿赌服输。此君理应接受现实,无话可说。因为这是千百年下来的行规,有案可查、有章可循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世人皆知的“和氏璧”,而且大家都是这样视为金科铁律来遵守。但这人偏不信邪,一纸诉状将此告上法庭,中间的个中曲折插曲这里不详表,结果呢?!让行内行外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位香港客商胜诉了。   二是“伯马”赛事。前不久,某直辖市的一场竞争残酷的比赛,仅归巢两只,冠军鸽友豪取数十万,引起强烈反响和争论。其他的说法这里不去细究,其中有个留言十分耐人寻味。此君声言准备状告组织者(俱乐部),内容直指两点:一是赛事的完全合法性;二是赛事奖金收入是否合法完税。看罢俺不由一惊,如果此人真的这样做,可能就会触动赛鸽中最敏感的神经。但好在后面很快又风平浪静、波澜不惊了。   由此上两个实例可见,“行规”不一定就完全符合法律,一旦“行规”和法律真刀真枪地博弈,我们平常所普遍认可的规则还真的不一定就能稳操胜券。   话题回归到赛鸽运动中,用“行业”的视角来看,赛鸽运动是有组织、有章程、有活动、有“监督”的。这种组织性、规范性有效促进了赛鸽运动的发展,提升了赛鸽的水平,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其中大家主动和被动接受的一些所谓的“行规”是否真正合法,值得我们反思和重视。其他不说,就说而今眼目下关注度甚高的公棚。   公棚是舶来品,但却契合了中国鸽友博彩的心态,因此在中国接受迅速、发展迅猛,但近年来反映出林林种种的问题却让我们不得不对这个事物进行思考,尤其是我们所认同的“行规”、“潜规则”更是夹杂着难以分辨的利和弊。笔者不是专家学者,在此仅提出如下问题供大家商榷研讨:   一、公棚的建立。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层面的问题:一个是公棚赛的合法性。也就是说公棚赛是不是赌博,虽然这是我们的“行规”——大家都认同,同时还涉及到普遍意义上的很多问题,因为地方也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奖赛,但迄今为止还没有那个地方那个人把这个问题真正拿到法律这个“试金石”上去拷问过,如果涉嫌,那么是否有合理规避的途径。对这个问题的合法解释,还需要有关法律机构进行明确。另外一个层面是公棚的批准。公棚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讲,都是一个完整的企业,应该按照企业建立的模式来操作,但现实中,按照“行规”,是仅由鸽协来批准建立的,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鸽协是否有这种职能呢?作为一个社会团体组织,能对企业进行审批吗?这种模式在法律上能站住脚吗?   二、公棚的税收。目前,不管是公棚老板的收入,还是鸽友的奖金,大都“规避”了税收这个问题。但作为经营和奖金收入,按照相关规定,毫无疑问应该按照比例缴纳税收的。这种貌似公棚、鸽参赛友“大家都占了便宜”的心态,无意中滋长了“公棚是法律管不到的地方”的心态,导致不少公棚老板肆意妄为、胡作非为。   三、公棚的“游戏规则”。公棚究竟该怎样玩?开设公棚需要哪些条件?是随便那个人都可以开,还是要设立一定的条件和门槛?公棚的竞赛距离和奖金设置,是像现在这样五花八门、千奇百怪,还是应该有一个比较规范的模式?悬奖的金额是应该以高额奖金作为“诱饵”,还是应该像中荣提出的“收多少奖多少”?参赛者缴费的标准是应该一视同仁、贫富无欺,还是应该像自由市场上一样允许私下讨价还价、短斤少两?无数的事实证明,在不规范、缺乏公平机制作保障的游戏规则面前,吃亏上当的往往是大多数参赛者。   四、对公棚的监督和惩处。表面上,绝大多数公棚都有监管者——各地鸽协,但实际上呢?不少监管是软弱的,甚至同流合污的,一旦出了问题,监管者往往会逃避责任或无能为力,更谈不上什么有力的打击和惩处。鸽协作为社会团体组织,其手段毕竟是有限的,把对公棚的监督的职能全部赋予到它们身上,本身就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那么鸽友的监督呢?事实证明,这种方式也是不稳定甚至只能隔靴搔痒的。   公棚面临的种种问题和矛盾,但也并非无法化解,笔者有三点建议:   一、应该摒弃“公棚就是休闲娱乐,和法律法规、企业合法经营没多少关系”的思想,将公棚的行为全方位纳入法律法规的规范范畴。如果公棚都像企业一样登记注册,合法缴纳税收,接受工商、税务、技术监督、审计、畜牧、卫生等方方面面行政机构的监督管理。一旦出现问题,鸽友坚决走法律途径,而不是像现在大多数情况下的“逆来顺受”,那么很多问题也就会得到妥善解决。   二、在符合和遵守法律法规的大背景下,进一步规范公棚的运作,建立规范有序的行规。目前,公棚从收费、管理到比赛设置等方方面面,都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在规程的设置上,存在很多随意性,公棚可以根据需要随意改动;比如收费中,存在“协议鸽”;比如在清棚扫描中,明明鸽子早已不在而数据却显示还在的现象;比如,对比赛存在疑问,鸽友却无法维权,只能任由公棚摆布;等等。那么,作为“行业”主管机构的鸽协,应该在这方面作一个比较统一的规范,对规则进行细化,比如建立和落实“保证金”制度,避免公棚见势不妙,捞一把就跑;比如规范收费和奖金的比例,避免恶性竞争;比如对赛程距离进行规定,避免作假缩水现象;比如对清棚扫描、比赛施放的监督,等等。从制度上避免恶性竞争和不公平、不公正现象的出现。而在对矛盾、纠纷的化解处理上,鸽协既要及时有效协调,更要鼓励和支持鸽友走诉诸法律、有力维权的道路。   三、鸽友要树立法律的意识,敢于、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假公棚”、“黑公棚”的不断出现,让不少鸽友很受伤,但真正能站出来告这些的,却寥寥无几。正是因为鸽友的迁就和忍耐,才更加滋长了部分公棚作假作弊者的嚣张气焰。其实“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鸽友敢于走出这一步,善于收集证据、有理有据地将黑幕抖出来,诉诸法律、对簿公堂,相信是能得到大家的支持和认同并取得胜利的。   记得郭德纲曾经讽刺过:守法朝朝忧闷,强梁夜夜欢歌。损人利己骑马骡,正直公平挨饿。修桥补路瞎眼,杀人放火儿多。我到西天问我佛,佛说——我也没辙。类似黑公棚、假公棚的事件让有心办“三公”公棚的人无法立足,更是让广大鸽友很是气愤和无奈,但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需要时间,必须有一个过程。另一方面需要各方面携手,特别是鸽友要树立法律意识,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抗争、反击。   冬天来了,春天还有多远吗?愿中国的公棚真的有个美好的未来。    

评论

zhsglp  03-04 13:14:26

写的好,希望您拿到中鸽网上去发表给中鸽协领导看看?

匡中华  03-03 21:05:43

说得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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