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鸽协出台规范管理鸽友俱乐部的文件
2006-12-09 18:05:56
为了规范信鸽活动,维护广大鸽友的利益,确保信鸽竞赛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中鸽协《信鸽活动管理办法》精神,结合顺庆区实际,现制定俱乐部管理办法如下:一、 申报俱乐部的必备条件1、固定从业人员不得少于3人,以用工合同或其他合法证明为准;2、固定活动场所不得小于40平方米,以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集鸽场地良好;3、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营业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以银行的验资证明为准;4、俱乐部有明显标识,并配备有电脑,相应信鸽竞赛软件及熟悉电脑操作的工作人员;5、俱乐部负责人有2年以上参与组织信鸽比赛的经验。二、 具体管理办法6、凡具备条件的俱乐部可以向顺庆区信鸽协会申请,一经批准,就必须作为鸽协活动的补充和下属机构,服从鸽协的管理监督,命名为“南充市顺庆区××赛鸽俱乐部”;7、俱乐部每次举办赛事前,必须提前向鸽协申报,经过批准后方能举行;8、每次赛事,由鸽协统一指派裁判负责全程监督集鸽、施放和报到,指派裁判负责对赛事中的技术性问题进行解释,比赛中指派裁判的补助由俱乐部承担,凡俱乐部经鸽协批准的赛事成绩,鸽协予以认可。9、俱乐部全部活动西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活动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纠纷鸽协概不负责;10、俱乐部每年要向鸽协会上交管理费300-500元,并总结上报俱乐部年度工作情况。三、激励及监督11、鸽协积极支持俱乐部活动开展,定期对俱乐部工作进行指导和了解,并对工作做得好的俱乐部适时进行表彰奖励;12、俱乐部必须按照中鸽协《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赛事竞翔规程举行赛事,不得违规,凡违规三次及以上的,取消其举办赛事的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13、本管理办法中的未尽事宜,有顺庆区信鸽协会负责解释南充市顺庆区信鸽协会二00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