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晚归鸽)

2012-08-31 23:22:51

  关于晚归鸽的征求意见 各位鸽友,大家好! 红河公棚2012年第15届第三天后晚归鸽的征求意见,经过查棚后三次训练,现还有三十多羽晚归鸽存棚,由于近期收费工作的影响,未能及时告知鸽主,请鸽主见谅。经8月30-31日公棚与部份鸽主商议,现征求鸽主意见如下: 一、晚归鸽所有权仍然归属鸽主,自愿的可以交费参赛,不愿意的取消其参赛资格,待公棚预赛之前找还鸽主,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若训放损失的不负责赔偿; 二、晚归鸽(第二天以后的)自本届起,自愿交费的可参与原团体比赛,但不得超过该次规定羽数,鸽主不参加比赛的、放弃参赛资格的、出售转让的等等,自即日(本届)起,不得影响原团队的任何评奖资格,自第15届起执行。 三、晚归鸽的发生是鸽主与公棚都不愿意出现的,但鉴于鸽子可能发生的生性习俗,本公棚与鸽主共同协议,第三次训练有记录、第四次训实际存棚的晚归鸽,鸽主须主动缴纳参赛费用方有资格参赛,无论正赛与汽车大奖赛,均由鸽主自定,本征求意见一视同仁,先交费后参赛,三十公里无鸽退款。           红河赛种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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