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届规程(征求意见)
2012-11-11 22:11:22
2013年红河赛种鸽中心
第16届竞赛规程(征求稿)
主办单位:云南省红河赛种鸽中心 监赛单位:云南省信鸽协会
一、竞赛项目:集鸽、预决赛时间、空距及司放地
1.集鸽(交鸽)时间:2013年1一 3月。
2.预赛157KM:2013年9月中旬在云南省楚雄彩云境内司放,有效报到期1天,当天20时截止。
3.决赛300KM:2013年9月下旬在云南省祥云境内司放,有效报到期2天,司放次日20时截止。
二、参赛办法及条件
1.参赛鸽必需佩戴一枚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发放的脚环和所在地认可的2013年足环。
2.参赛鸽鸽龄为25-50天。拒收病鸽及来自疫区的信鸽。(幼鸽入棚后将进行新城疫及鸽痘疫苗预防各一次,已注射过的必须说明)。
3.查棚后,训放10-90公里不少于10次,松茂站改为澄江大坡。
4.无论集鸽多少,查棚和竞赛严格按规定时间举行,保证奖金全额兑现。
三、参赛费用及分组办法:
1.每羽参赛鸽交饲养费100元,比赛费500元,合计600元。
2.参赛鸽入棚时必须交纳饲养费100元/羽。
3.每个团队必须在12至20羽之间,不足12羽或多出20羽的列为单鸽赛,鸽主在交鸽时必须确定A、B、C…组,交鸽期间可以调换或更换参赛名(限定三次以内),查棚后不得变更。
4.本届设多羽奖,一个参赛名下无论有多少组统称多羽。
5.交鸽达到12羽以上并按期交饲养费的,比赛费每羽优惠20元,查棚后交参赛费480元/羽,结算按580元/羽计算(失鸽饲养费并入计算),拖欠饲养费的团队及达不到团队数的赛鸽不予优惠,每羽按600元/羽计收。
6.未交饲养费的参赛鸽谢绝咨询且不予上网公布信息。
7.查棚后20天内必须结清参赛费余款,不交参赛费的参赛鸽视为鸽主自动弃权,不退报名费,网上公告由第三方认购交清全部费用后方可参赛,但不可编入查棚前的组别内,只允许另行编组。
四、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预、决赛奖金分配如下:
1.预赛取前100名,奖金分配如下:
冠军10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4-10名各1000元,11-100名各600元。
2.决赛取前300名,奖金分配如下:
冠军100000元、亚军50000元、季军30000元、4-10名各15000元、11-100名各10000元、101-300名各4000元。
五、特别加奖【团体在决赛次日下午20点正归巢三羽以上的参与评选,羽数多列前(相同时比进奖数,若再相同以最好名次列前),所属团队在内】
1.团体奖:1名30000元、2名20000元、3名10000元、4至10名各奖5000元、11至20名各奖3000元。
2.多羽奖取前十名:1名10000元、2名5000元、3名3000元、4至10名各奖1000元。
3.选预、决赛成绩都在100名内的名次相加,数值小的为“红河王”,奖10000元,二至三名为“金翼”,各发5000元,各发奖杯壹樽。
4.预、决赛前十名、决赛团体前三名各发奖杯壹樽。
六、优胜鸽拍卖
2013年10月中旬颁奖(获上万元奖的将在决赛第三天起由银行汇发至鸽主),具体时间届时通知,10点拍卖,拍卖成交价:公棚30%、拍卖组织费10%、鸽主60%,公棚拍卖、鸽主奖金及拍卖所得自行完税。决赛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1-10名定3000元;11-50名2000元;51-300名定1000元),拍卖可由鸽主一次性定价,佩戴境外足环的须出示进口证明文件复印件。300名以后的由鸽主自愿申请、公棚同意可参加竞拍,流拍的鸽子鸽主交起拍价的40%后领回。其余鸽主凭参赛卡于拍卖后20日内领回,逾期不认领的由公棚处理。
七、竞赛办法
1.本规程执行“云南伯马制”,按云南省信鸽协会根据《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制定的《云南省信鸽公棚赛暂行规定》执行,在10公里以上查棚,初定于七月下旬。未交清参赛费的名次鸽,成绩无效,之后名次上移,赶上比赛且自愿交参赛费的可以参加比赛。比赛采用电子计时器排名,网上同步显示成绩,决赛欢迎鸽友代表全程参与,还可根据归巢密度进行前名次当众核验。
2.请参赛者认真阅读本规程,凡承认本规程的均可交鸽参赛,双方必须遵守。红河赛种鸽中心慎重提醒广大参赛者,参加“公棚赛”有风险,请谨慎参赛,凡发生过弃权的杜绝参加,感谢举报鸽友。
3.归巢鸽达800羽以上,鸽主自愿报名的,可以参加弥勒指定环330公里红岩坡加站赛,奖金以参加比例数设置,外围奖届时转告集鸽人员、发布短信、网上公告等方式敬告所有参赛者。
4.参赛鸽入棚后在21天内完成开家,开家后满3个月以上的开始间隙路训,查棚前每月公布一次存棚信息(未交纳饲养费的不予公布),参赛鸽在查棚前发生游棚、丢失、病亡的,集鸽期间可以及时补交,查棚后一切失鸽均属自然淘汰,公棚不可能赔偿或退款,若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损失的,本公棚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本届所有团队、多羽奖内若发生弃权鸽一羽以上的不可能参与团体奖项的评比。
5.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的,须在比赛结束后12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一经裁定即为终审裁决。上诉时须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如数退款,败诉不再退款。
八、红河赛种鸽中心严格遵守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独立承担民事、经济和其它法律责任。
收鸽地点:红河赛种鸽中心(电话:0873—6182669 ,传真:0873-6182705,13608736566),公棚所认可的各地收鸽人员均可联系交鸽。
网址:
http://hhsgzx.chinaxinge.com.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红河公棚。
公棚座标:东经103°22′39″,北纬24°31′41″
汇款帐号:何增祥 农行:6228 4536 1000 4988 712
工行:9558 8025 0711 1183 754
建行:4367 4239 1048 0011 343
信用社:6223 6911 1289 6968
云南省红河赛种鸽中心
2012年11月11日
2013年红河公棚第16届秋季比赛
附加汽车大奖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及参赛办法
1.竞赛项目:附加汽车大奖赛(简称:汽车大奖赛);本赛事与预赛同步(9月上旬在云南昆阳境内司放),以16届90公里训练排定汽车大奖赛有效成绩,且设单鸽奖和团体奖(发生弃权鸽一羽以上的团队不可能参与评比)两项。
2.参赛鸽主可根据本公棚查棚的存棚鸽清单(以网上公布为准),选择参赛鸽。鸽主放弃的,他人可在征得鸽主同意的基础上使用鸽主的名字参赛(实名制),任何人不得指定他人的鸽子参赛,绝对按时间终止报名。
3.本次汽车大奖赛的参赛费用为每羽200元,鸽主在选定参赛鸽后必须在第16届交费结束前交纳全部参赛费方获得参赛权。所有汽车大奖赛的参赛鸽名单,将于规定交费时间结束后的20天内一次性公布,因集鸽人员汇总的只减不增。
4.本次汽车大奖赛的有报到期为当天晚20点止,若当天无鸽,则按澄江70公里归巢鸽名单为依据,凡有汽车大奖赛参赛权的赛鸽每羽退款200元。
二、奖励办法及奖金分配
本次汽车大奖赛共设总奖金608000元,取300名,分配如下:
1.单鸽奖:冠军汽车一辆(价值10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20000元,奖杯各壹尊,4—10名各10000元,11—50名各3000元,51—300名各1000元。
2.团体奖:1名10000元、2名5000元、3名3000元。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比赛公棚绝对不可能参加,团队奖仍然按当天归巢数排定;
2.本次比赛无论参赛鸽多少,比赛照常进行,奖金奖项不变;
3.本次大奖赛规程解释权属红河公棚。
云南省红河赛种鸽中心
2012年11月11日
云南伯马制---(特别说明)
“云南伯马制”在云南公棚与协会规定使用,它更能体现主办方展开比赛工作的“三公”,现公告如下:
一、“伯马制”,是鸽友在信鸽比赛规则中通用的一词,它是指本次余下的奖金由进奖鸽(凡在有效时间内的归巢鸽)均分。
二、而“云南伯马制”则是规定,本次奖金除了进奖鸽领取之后,所余下的部分奖金由本次参加比赛的上笼鸽来均分,包括进奖鸽。
说明:本文若与云南省信鸽协会根据《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制定的《云南省信鸽公棚赛暂行规定》冲突之处,以《云南省信鸽公棚赛暂行规定》为准。
云南红河赛种鸽中心
201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