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灵武市乐祥赛鸽公棚2013年(春赛)竞赛规程
2012-06-23 16:52:09
宁夏灵武市乐祥赛鸽公棚2013年
(春赛)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宁夏灵武市乐祥赛鸽公棚
监赛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1、国内外信鸽爱好者,承认本规程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鸽必须佩带所在国家或地区2012年正式足环一枚。
2、参赛鸽必须是30天—40天的健康幼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收。参赛鸽入棚时由公棚统一接种新城疫、鸽痘疫苗。如自行接种疫苗者请在交鸽时注明。
3、鸽主将参赛鸽交入本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
二、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地点
1、每羽交参赛费700元,饲养费100元,合计800元,交鸽时交清饲养费。
2、2013年3月上旬80公里训放后,电子扫描和裁判清棚存棚数为收费依据,鸽主应在10日内交清参赛费用。不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公棚不予公布成绩并有权做出任何处理。
3、交鸽时间:2012年6月15日至2012年11月30日。
4、交鸽地点:各市、县、旗、区鸽友服务部、公棚委托收鸽点(人)均可办理收鸽业务。外地鸽友可办理托运到宁夏河东机场、银川和灵武汽车站(每日有专人接鸽)也可电话联系上门取鸽(委托代收点(人)、联系方式请在网上查询)。
5、联系方式:
公棚电话:0951-3853595 0951-4513868(传真)
武明(法人) 13995497468 汪建军(经理)13995397868
接鸽人电话: 王志强 13895372880 兰学海 13995498301
银川市接鸽人电话:小顾 15121900672
6、异地鸽友可通过银行汇款(汇款后传真至公棚)
中国工商银行:6222022903002268657 收款人:武明
中国建设银行:4479019980130132958 收款人:武明
中国农业银行:6228481200264021713 收款人:武明
三、参赛项目、时间、距离
1、180公里热身赛(时间:2013年4月上旬,地点:甘肃境内)
2、280公里预赛(时间:2013年4月中旬,地点:甘肃境内)
3、500公里决赛(时间:2013年4月下旬,地点:陕西华县)
4、团体赛:凡一人名下交鸽10羽,即具备小团体参赛资格,交鸽20羽,即具备大团体参赛资格。多者分A、B、C......组。180公里热身赛后在同一名下分组,同一名下的赛鸽不得拆分互换不能选择性交费。大团体同时可参加小团体竞赛。
5、团体赛一经确定不可更改,180公里赛后5日内大、小团体未分组,公棚则按180公里赛后电脑扫描成绩顺序自动分组,后果自负。500公里决赛有效报到期名次之内获奖鸽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以第1羽先者为胜(以2羽为底限)。
6、三关综合鸽王
以180公里热身赛(500名之内)、280公里预赛(500名之内)、500公里决赛(500名之内)三关分数相加、高者为胜,如分速相同,以决赛名次前者为胜。
7、预赛、决赛设指定鸽、汽车指定大奖赛
(1)分别设A组100元/羽、B组200元/羽、C组300元/羽、D组500元、E组一把抓500元组、1000元组、2000元组。特设汽车指定大奖赛。
(2)A、B、C组录取10名,前3名各发奖杯。奖金比例为冠军获35%,亚军获15%,季军获10%,4-5名各获5%,6-10名各获3%,剩余部分作为奖杯和组织费用。
(3)D组录取前3名各发奖杯。奖金比例冠军获50%,亚军获20%,季军获15%,剩余部分作为奖杯和组织费用。
(4)E组一把抓各组录取一名,冠军获85%,剩余部分作为奖杯和组织费用。
(5)参赛者认真填写指定鸽赛报名单,注明A、B、C、D、E组,一羽赛鸽可同时参加各组和汽车指定大奖赛A组或者B组的竞赛,分别获得奖金。凡错填成绩无效,后果自负。如鸽主放弃指定,其他鸽友在征得鸽主同意后可指定参赛,奖金归指定鸽友。
(6)交鸽后即可报名参加汽车指定大奖赛,A组每羽交费1000元。B组每羽交费600元。按实际收费金额设奖,公棚提取10%作为费用,其余全部用于奖励。超过第1名购车款,剩余部分奖给第2名,超过第2名购车款,剩余部分奖给第3名,依此类推。A、B组收多少奖多少,如第1名不够购车款,则全部折成现金奖励给第1名。
(7)参加汽车大奖赛指定鸽同一羽赛鸽A组不得兼报B组,B组也不能兼报A组。但同一羽赛鸽可以同时参加第(1)项的各种项目的指定汽车指定大奖赛的名次录取在有效报道期名次之内产生(详见网上汽车大奖赛的竞赛办法)。
四、奖金分配与录取名额
180公里热身赛,录取100名,前3名发奖杯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0名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各500元 |
2、280公里预赛,录取100名,前3名发奖杯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0名 |
5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各600元 |
3、500公里决赛,录取500名,前10名发奖杯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50名 |
51-200名 |
201-500名 |
100000元 |
50000元 |
30000元 |
各10000元 |
各5000元 |
各5000元 |
4、500公里决赛小团体赛录取30名,前3名发奖杯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30名 |
10000元 |
10000元 |
10000元 |
各4000元 |
5、500公里决赛大团体,录取3名,前3名发奖杯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30000元 |
20000元 |
10000元 |
6、三关综合鸽王赛,录取10名,各发奖杯1樽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名 |
8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各2000元 |
五、参赛获奖鸽、归巢鸽归属
1、获奖鸽前500名及境外归巢鸽由公棚组织统一拍卖,拍卖的60%归鸽主,30%归公棚,10%作为拍卖费用(拍卖时间、地点网上通知)。
2、前3名起拍价均为10000元,4-50名起拍价均为1000元,51名至300名起拍价均为800元,301至500名起拍价均为500元,三关鸽王1-10名起拍价均为2000元,流拍鸽交纳底价的40%由鸽主凭参赛卡领回。
3、拍卖会结束后,归巢鸽在15日内由鸽主凭参赛卡在各地收鸽点免费领回,外地鸽友的赛鸽公棚负责发运。超时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本公棚处理。
4、参赛奖金、拍卖获奖鸽所有收益的相关税项,均由获奖鸽主自理。
六、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下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公棚规则》。执行宁夏信鸽协会有关公棚竞赛规定。
2、裁判由宁夏信鸽协会指派,负责比赛集鸽、监放、成绩审定、指定鸽赛、汽车指定大奖赛。参赛鸽主推荐鸽友代表随车前往监督比赛,开笼过程。比赛时如发生规程以外事故,由自治区鸽协仲裁委员会裁定。
3、本次比赛不设伯马制,决赛有效录取的截止时间为开笼次日19时为有效报到期。名次未报满,获奖鸽领取正常名次奖金,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团体赛、鸽王赛奖金除外)热身赛、预赛、决赛均以电子扫描计时系统自动排名为准。若扫描系统发生故障,赛鸽入棚无法进行扫描显示,则比赛终止,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赛鸽归巢期间扫描系统发生故障,已录入名次有效,事故后名次奖金由有效报到期内归巢鸽均分(已获得名次鸽除外),均分奖金都不包括团体赛、鸽王赛。
4、参赛鸽入棚后上网公布家飞训放信息,参赛鸽若发现有伤亡、游棚、丢失,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友补交,训放后丢失属自然淘汰,不予赔偿。
5、参赛鸽的训放与比赛如遇禽流感和不可抗拒的因素,以政府法令为准,取消比赛,本公棚只收取100元饲养费,退还参赛鸽。
6、为确保参赛鸽竞技状态,180公里、280公里比赛结束后,赛鸽将进行正常训练飞行,此期间如遇赛鸽丢失,按自然淘汰处理,不予赔偿。
7、参赛卡、缴费收据请妥善保管,鸽主凭参赛卡办理领取奖金等相关手续。
七、本规程解释权归宁夏灵武市乐祥赛鸽公棚
宁夏灵武市乐祥赛鸽公棚
201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