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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金园赛鸽棚
2005年第九届幼鸽大赛规程
一、参赛条件:
1、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
2、参赛鸽必须配带所在国家、地区信鸽协会及俱乐部发放的2005年固定足环。
3、参赛鸽必须是30—40天左右的健康雏鸽。
4、周边市、地区协会及俱乐部或个人组织增设赛区决赛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赛区须具备60羽以上参赛鸽。
二、参赛方法及费用:
1、本届采用送参赛鸽每羽参赛费先收130元(含电子环30元),也可一次性缴交参赛费330元。
2、训飞前查棚公布名单,如查棚后参赛鸽存在时,应在当月十五天内补交参赛鸽每羽200元,若无补款者,视无鸽主处理,可由他人或赛鸽棚认可补款,进行参赛时,享有获奖同等待遇,否则由鸽棚自行处理。
三、比赛时间、地点、方法:
1、训飞:2005年9月25日开始训飞从20公里、40公里、90公里、180公里四次训飞。
2、预赛:2005年10月12日举行350公里福建省浦田市预赛。
3、决赛:2005年10月下旬进行决赛,放飞地点:福建省福安市、空距500公里,决赛日期另行通知。
4、预、决赛如因恶劣天气须改期顺延,将提前通知鸽主。
5、本棚采用德国戴斯特公司生产的“优必胜”牌电脑扫描计时报到系统,由电脑报到系统准确排列名次并及时公布获奖鸽足环及鸽主姓名。
6、比赛有效时间:以第一羽归巢时间至次日19时正为有效时间。在有效时间内不足规定名额,剩下奖金给获奖鸽平分,四周天内因意外没有鸽子归巢时比赛宣布结束。所有奖金由进入决赛者平分。
四、奖励方法及奖金分配:
1、本届奖金基数为9万元,查棚时不足500羽按500羽计,550羽以下按500羽计,550羽以上按600羽计,按四舍五入依此类推。(每羽所收的60%,即180元计奖)
2、预赛取前十名,发给奖状,前三名各奖奖杯壹座。
3、决赛指定鸽,奖励前十名,前三名各奖奖杯壹座。
4、决赛站前二十名加奖金牌各壹块(6克)。
5、决赛取查棚总羽数的10%为奖励对象并排列名次发给奖状,前十名加奖杯各壹座。(详细见下表)
羽数 |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七至十名 |
十一至二十名 |
二十一至五十名 |
五十一名至超过 |
500 |
3万 |
2万 |
1万 |
4仟 |
3仟 |
2仟 |
1仟 |
6佰 |
4佰 |
|
600 |
3.3万 |
2.2万 |
1.15万 |
4.5仟 |
3.5仟 |
2.5仟 |
1.5仟 |
7佰 |
5佰 |
4佰 |
700 |
3.7万 |
2.5万 |
1.4万 |
5仟 |
4仟 |
3仟 |
2仟 |
7佰 |
5佰 |
4佰 |
800 |
4万 |
2.6万 |
1.5万 |
5.8仟 |
4.6仟 |
3.6仟 |
2.6仟 |
8佰 |
6佰 |
4佰 |
900 |
4.3万 |
2.8万 |
1.6万 |
6仟 |
5仟 |
4仟 |
3仟 |
9佰 |
6佰 |
5佰 |
1000 |
4.6万 |
3万 |
1.8万 |
6.6仟 |
5.6仟 |
4.6仟 |
3.6仟 |
9佰 |
7佰 |
5佰 |
注:上述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五、归巢鸽归属:
1、获奖鸽及有效期内归巢鸽,拍卖金额收入的70%归鸽主、30%归公棚,拍卖会具体日期另侯通知。
2、未拍卖出去及决赛后归巢鸽一律通知鸽主领回,每羽收手续费50元。20天内不领回者,统一由本棚处理。
六、送鸽时间、地点:
1、2005年2月15日至4月30日止,每天9时至16时。
2、送鸽地点:汕头市金园区金港路9号(即金园公安分局后面)。
3、联系人:方雄光 0754—8666983、13302728093
电话:
李利财 0754—8666983、13302772922
七、补充说明:
1、送鸽进棚时,幼鸽一律佩带电子环。
2、送鸽时领回的参赛卡是领奖、领鸽的凭证,鸽主应妥善保存。
3、在送鸽期内幼鸽因病死亡,本棚通知鸽主补幼鸽,免收费用。
4、训飞前查棚死亡鸽或游棚鸽,由鸽棚主管人员通知鸽主在10天内凭参赛卡到本棚办理退款手续,死亡鸽退款130元或330元、飞失鸽退款100元或300元。训飞丢失鸽属自然淘汰。
5、上届遗留的补交鸽应在本届办理补交手续,否则过届无效。
6、各地赛区比赛须任命一位负责人与鸽棚联系。
7、赛鸽棚查询网址:http://www.stjygh.com(密码22,帐号22)。
八、本章程解释权为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区赛鸽棚。负责人李道华先生。
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区赛鸽棚
二00五年十月三十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