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项目:青县
二、比赛时间:2015年11月中旬(集鸽地点、区鸽会建设西路新海派出东100米,比赛日根据天气情况确定)14:00——18:00
三、参赛办法及要求:
1、本次竞赛,共发售300组,每组5枚,每枚特比环售价人民币105元,购环参赛资格为5枚起,上不限购。比赛报名表需正确填写主、副环号码,否则取消成绩。参赛鸽友可多组购买。
注:特比环不赊欠、不退还、不转让;按预定和购买先后顺序放号。
2、参加特比环的赛鸽,按当日同级别普通赛交付司放费,兼得普通赛名次及奖金奖品。
3、团体名次设大团体30枚以上含30枚为一个团体(以入围羽数多者先,如羽数相同者以入赏名次前者为先),小团体10枚为一个团体,(以足环号从前到后排顺10羽),有效名次入围羽数多者为先,羽数相同以入赏第一羽名次前者为先; 大团体可兼得小团体。
4、售环时间: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3月30日止,联系电话: 13151390000
四、录取名额及奖励办法:(无论售环多少,奖金不变)
1、综合、大小团体前三名各奖精美奖杯一座,综合1-180名奖状;
2、综合冠军:12000元;综合亚军:8000元;综合季军:6000元;综合4-30名:各1000元;综合31-200名:各500元;
3、大团体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
4、小团体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
5、报到有效期为首羽鸽报到止次日18:30。报到有效期内名次未满,剩余奖金由入赏鸽均分。
五、裁判依据及规定:
1、执行中鸽协2002年竞翔规程(欢迎参赛鸽友监督比赛全过程)。
2、当日首羽报到鸽与第二羽报到鸽归巢时间相差40分钟以上的(恶劣气候除外),属非正常飞行,裁判员有权取消其成绩。
3、报到鸽主,必须按裁判员的要求,在下列时间内将报道鸽送鸽会查验,否则扣除超出的时间计算成绩:(60分钟),未接到裁判员的要求不受此限。
4、获奖鸽须正负环后三位号相符并不得开裂,否则不记成绩。
5、前3名将实时派裁判验棚,其他入赏鸽随机抽验,鸽友不得拖延、拒绝,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6、比赛使用科汇和赛沃报到系统,使用赛沃报到系统第二代版的会员,赛鸽资料一律自行采集;凡使用扫描报到系统的,报到时,数据不上传、第二代版主机不显示赛鸽资料的,不计成绩,责任自负。
7、本规程解释权归海州区信鸽协会
海州区信鸽协会
2015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