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泗阳县信鸽协会第二届“少年英雄杯”幼鸽百日赛竞翔规程
2005-12-18 18:24:11
第二届“少年英雄杯”幼鸽百日赛竞翔规程一、参赛资格 1、 参赛者为2006年泗阳县信鸽协会会员。 2、 参赛鸽必须佩戴百日赛特制指定幼鸽足环。二、 足环发行 1、 足环为特制百日赛足环,一经售出公示,不得退和转让,遗失破损责任自负。现金购买,不赊欠。 2、 售环时间2005年12月20日-----2006年1月20日,发行前由会员代表查验百日赛足环。2006年1月30日公示足环销售情况。 3、 每只50元,购买4只以上(含4只)有团体资格,每购6只,赠送1只。三、 奖励 1、 所售百日赛特比环收入除足环本金外,全数用于奖金奖品。按所售足环环数的百分之十五取单鸽名次。单鸽与团体前3名发“少年英雄杯”一座,获奖鸽各发证书一份。 2、 幼鸽百日赛报到有效时间为首羽百日赛幼鸽报到24小时内,在有效报到时间内,若未报齐所取名次,余下名次的奖金由获奖鸽平分。(团体赛取名次及奖金发放与单鸽相同) 3、 团体获奖者必须在所取名次中达到2羽以上(含2羽)。团体赛名次内多者为胜,同羽数首羽先归者名次列前。 4、 团体赛获奖金占总奖金的百分之二十。四、 比赛项目司放地商丘,空距300公里,比赛时间2006年5月。根据首届比赛情况,百日赛提前半小时放飞。五、 备注 1、 请各会员接通知后,积极参与,调整好种鸽的配对、孵蛋出幼鸽时间‘以利购足环后及时给幼鸽套环。 2、 比赛使用爱羽牌鸽钟报到。 3、 凡替人代放者,一经查实,取消所有名次。以上规程解释权属江苏省泗阳县信鸽协会 江苏省泗阳县信鸽协会 200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