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品系认识之我见

2005-10-15 5:56:41

当今世界的名家(如西斯.波索、戈马利、福尔布文、乔斯.托尼、雷蒙多.贺尔曼等)的所谓“品系鸽”,严格意义上不应称为品系,因他们都是拥有几路以上的品种进行杂交参赛,并没有像老一辈的詹森兄弟、幕利门、狄尔巴等人致力于融血与创建自我品系上来。所以假设你有“乔斯.托尼”的鸽子和我也有“乔斯.托尼”却不一定是一种东西,这一点希望大家明白。在我国之所以把上述人等的鸽子称为“某某系”实际上是一个认知概念上的误区,从遗传学上对一个品种或品系的界定也不是这样的。我国相当部分的鸽友对上述观点一直概念模糊,过份的夸大和迷信(申明一下:上述人等确有许多优秀之鸽,本人不敢妄自菲薄)。举例如“欧洲王”雷蒙多.贺尔曼就是一个全距离高手,但他却拥有詹森(自行车号)、幕利门(彼得或教宗号)、杨阿腾(巴塞罗那冠军)等不同距离的名血品系,只不过参赛时用其打不同的比赛罢了。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谈到“某某鸽系”不是不可以,只不过大家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好一些。————————大家认为有点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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