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秋季海西联合杯幼鸽赛规程
2010-12-20 14:29:26
2011年秋季海西联合杯幼鸽赛规程
一、参赛单位:蕉城区信鸽协会、罗源俱乐部、屏南信鸽协会
二、决赛司放地点:北线(张家港)
三、比赛时间:
站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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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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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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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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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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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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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水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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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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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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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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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元/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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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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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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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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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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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元/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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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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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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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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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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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元/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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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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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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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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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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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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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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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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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赛事每站,集鸽、司放以短信、鸽店通知为准。如遇恶劣天气组委会有权进行调整;参赛鸽每站必放,跳站失格;决赛集鸽启程后风雨无阻。
三、比赛空距:600KM±5%、
四、赛事内容:
1、600公里幼鸽赛,足环分别为A组33元、B组73元组、C组173元组。A组预售足环2000枚,B组预售足环1500枚,C组预售500枚(注:从B组中抽取500枚做C组足环)。(各组提取3元做为各参赛单位费用开支)
2、A组录取单鸽70名、B组各录取单鸽前60名予以奖励。另:A.B组各增加户冠军各一名。(户冠军:有效归巢期三羽以上“含三羽”归巢多者胜,若归巢羽数相同则以名次靠前为胜)
3、A组罗源号码段为LY-0001-0800、蕉城区号码段为ND-0801-2000.
4、足环发放时间:2011年12月16日
五、名次录取与奖金分配(奖金按实际售环数量分配)
1、A组:冠军:18﹪;亚军:12﹪;季军:6﹪元;第四名3%第五名至第十名各2﹪;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各1.1﹪;第二十一至第三十名各0.9%;第三十一至第七十名各0.7%;户冠军1%。
2、B组:冠军:18﹪;亚军:12﹪;季军:6﹪元;第四名3%第五名至第十名各1.5﹪;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各1.3﹪;第二十一至第三十名各1.1%;第三十一至第六十名各0.9%;户冠军1%。
3、C组:(其中100元为插组奖金)冠军:30%;亚军:20%;季军:10%;四至十名各5%;剩余5%做为奖杯、奖状等开支。(前三名发奖杯一樽)
六、 参赛办法及有关规则
1、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以同一部GPS测距到户、注册棚号,否则不计成绩。
2、本赛事执行2002年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所有购环者,均视为承认本规程。
3、参赛鸽凡足环损坏或足趾残缺、身上有暗记,取消成绩。
4、为防止AB棚作弊行为,鸽会将随时指派人员对参赛鸽棚进行抽查(就近放飞),如若发现违反本规程行为,取消其全棚赛鸽参赛资格(不退足环费)。
5、起站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竞翔单(竞翔单填写错误、涂改,成绩无效),现场集鸽时限已过(即破印),破印后不再集鸽。
6、司放站集鸽各地互派裁判员监督集鸽并随车监放;决赛站赛鸽足环以易碎纸密封,报到时破损成绩无效。
7、本赛事有效竞翔期:司放起至次日18:00止;若当日18:00止无归巢鸽则终止赛事。(不论A.B.C组当日有参赛鸽归巢均可继续赛事)
8、本赛事无伯马制,参赛鸽在有效期内名次未报满或当日无归巢鸽,剩余奖金由决赛站入笼鸽均分。
9、A组、B组前十名和户冠军均发给精美奖杯壹樽,有效竞翔名次鸽发给国家统一奖状壹张。
10、组委会指派裁判员对本赛事前十名获奖鸽进行查棚验鸽(必须出示足环证),其他获奖鸽实行抽查,如有异议组委会将依照2002年中鸽协《信鸽竞赛规程与裁判法》最后裁决。
11、如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必须取消本赛事,组委会则退还购环金额的90%在30日内(凭足环证领取),剩余10%作为费用开支。
12、本赛事当日归巢鸽达10羽以上(含10羽)则举办拍卖,所有参赛鸽必须参加拍卖,不参加拍卖则取消所获奖金(奖金归组委会),拍卖金额由组委会抽取15%作为费用。
13、若不举办拍卖则组委会抽取奖金总额6﹪作为奖杯、奖状等费用开支。
14、本赛事报到方式:1、爱羽牌鸽钟 2、电子扫描3、持鸽
15、(1)持鸽报到时限:蕉城区城区 40分钟,霍童、赤溪、三都虎贝、为150分钟;罗源城关40分钟,其他乡镇120分钟;屏南按屏南信鸽协会规定时间。
(2)鸽钟使用严格按照鸽钟说明书方法使用,违反均按持鸽报到计时(请参赛鸽友仔细阅读鸽钟使用说明书)。报到时必须随带鸽钟和归巢鸽,在有效时限内送达报到地点,超过时限按持鸽报到计时。鸽钟故障或走时异常时,该鸽只能按持鸽报到,组委会不负责任。
(3)预、决赛集鸽地点:各参赛单位所在地。
(4)决赛报到地点:各参赛单位由组委会委派裁判在所在地报到。
16、决赛后三日内验鸽,如赛鸽失踪则取消成绩和所获奖金;如赛鸽死亡则送至组委会检验;经组委会认可后方可取得相应名次。
17、本规程解释权归海西联合杯组委会。
海西联合杯组委会
201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