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鸽会2016年秋季“龙湖杯”大奖赛售环通知

2015-12-23 3:48:27

汕头市龙湖鸽会2016年秋季“龙湖杯”大奖赛售环通知   一.售环细则: 1.2016年秋季“龙湖杯”大奖赛足环定于2016年1月1日10时在鸽会出售。(总数1500套,正副环各一枚)以实名制登记持环卡。每套300元(运费加电子足环30元/羽),每棚提环最多30套,寄养棚可提环100套(每会员最多30套)。并定于2016年2月15日-20日交参赛表并每羽交参赛费300元。2016年4月14日-15日或2016年5月14日-16日止提幼鸽到鸽会幼鸽检并足环录入系统(幼鸽检时幼鸽须具幼鸽形象且羽翼可盖印章、参赛鸽滚章存档) 2.自上网公布之日起,欢迎广大鸽友预定(辉:13380405432)。大奖赛售环保底额为1500套,如至售环日之前预定环数超出1500套,增加至1700套封顶,则多出售每十一套增奖一名次(奖金为6000元)以2016年2月15日-20日缴表计,如不足十羽照常增奖一名次。定环定至售环日即1月1日则不再增加(缴表后网上公布超出足环号)预定足环自售环之日10日内没领取视为放弃。 3.竞赛项目、参赛规定与奖励办法: ⑴大奖赛决赛:奖前60名,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第四至十名各奖奖牌。 奖金:奖金:冠军:15万元;亚军10万元;季军:6万元;第4名至第10名各奖2万元,第11名至第20名各奖1万元;第21名至第60名各奖7000元。 ⑵预赛:奖前10名,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 奖金:冠军1500元,亚军1300元,季军1000元,第4名至第10名各奖600元。 ⑶团体赛:奖前3名,凡一鸽舍购买10枚足环为一团体(需连码尾数1-10),购买足环时需填表确认。以决赛获奖有效名次内羽数多者为胜(团体必须1羽或1羽以上)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如无鸽归巢,奖金累积到下季团体赛。 奖金:冠军1.5万元;亚军1万元;季军5000元。 ⑷精英赛:每羽收参赛费1000元。95%奖决赛前3名,各奖奖杯一座。 ①凡佩带本次大奖赛足环均可参赛。 ②凡购买团体赛,必须1羽参赛,号码可自由选择(提环填表确认)。    奖金:冠军45%;亚军30%;季军20%。   二、训赛时间表:(各站开笼时间为早上6时至8:30时,训放站风雨无改;预、决赛如施放日施放地天气,中雨,大雨,暴雨,改期顺延1天。小雨,阵雨不改期,如改期下站日期顺延。司放地司放日天气以http://www.weather.com.cn中国天气网白天天气,以集鸽日上午8时为准)。
地点① 地点② 性质 集鸽时间,请准时
汫州 潮阳 训飞 10月8日晚9-11时
东山 惠来 训飞 10月11日晚9--11时
漳州 陆丰 训飞 10月15日晚9-11时
莆田 深圳 预赛 10月20日晚8-10时
苍南 台山 决赛 10月27日下午3-5时
  三、2016年秋季比赛线路10月8日晚集鸽后抽签决定赛线(苍南、台山)。 注:具体详细规程以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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