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湖南省信鸽省赛CHNPG暨国家赛竞赛规程湘北赛区实施细则

2007-05-18 19:04:30

湘北文〔2007〕01号  一、主办单位:湖南省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湘北赛区组委会  三、竞赛时间:2007年4月25日至11月28日止  四、竞赛项目:春季成鸽500公里、700公里、夏季1000公里;秋季成鸽500公里、700公里、幼鸽500公里。  五、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颁布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遵循湖南省信鸽协会议定的湘北赛区信鸽省赛暨国家赛竞翔方案。  3、信鸽省赛与国家赛同步进行。  4、参赛报名:  (1)以益阳、岳阳、常德三市信鸽协会为单位组织参赛报名(因赛距因素,益阳南县经市鸽会同意,随常德参赛认可成绩);  (2)参赛会员须填写信鸽竞翔报名表一式四份:一份报省信鸽协会,一份由湘北赛区组委会汇总交省报中鸽协(国家赛),一份由会员所在协会存档备查,一份由组委会裁判组汇总备查。参赛会员须在报名表上填报由所属协会使用gbs定位仪确认的坐标和新编的注册棚号,否则,不计成绩;  (3)参赛信鸽须佩戴代码为“18”的中鸽协下发的统一足环,佩载两枚足环或非由省、市信鸽协会发放的足环赛鸽,不计成绩。  5、参赛费由益阳、岳阳、常德三市在集鸽时由各协会确定并收取;国家赛的参赛费由组委会收取后统一缴中鸽协。  六、竞裁判办法  1、信鸽省赛暨国家赛由组委会指定裁判员使用交叉方式监督集鸽、司放、报到;由组委会统一审核成绩报省信鸽协会确定排名,全程实行总裁判长负责制。  2、参赛鸽均使用省鸽协统一安排的密封号码胶条粘贴足环,并严格执行领用、粘贴规定,控防胶条失密。  3、集鸽暗章由组委会统一制作下发,司放点的暗章由赛区和中鸽协提供。  4、有效报到时间:以湘北赛区为单位,500公里二日内有效,700公里三日内有效。  5、组委会在有效报到时间结束后五日内,由总裁判长组织审核竞翔成绩,由省鸽协裁判委员会确认后报中鸽协并公示。  6、信鸽省赛成绩由省鸽会在网上分布;国家赛成绩由中鸽协确认后在鸽刊上发布。  七、奖励  1、信鸽省赛奖励:设个人奖,前十名获奖杯,第十一至三十名获奖牌,参赛鸽10%荣获状,由省鸽协颁发;设团体奖,前三位获奖杯,由赛区奖。  2、国家赛由中鸽协确定并奖励。  八、附则  1、本赛区各协会必须使用中鸽协指定的赛鸽竞翔管理软件,由鸽种、电脑计时计算分数,由本赛区组委会排定名次报省鸽协确认。  2、赛事执裁中因失误、泄密等情况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执裁人员以及作弊的协会和个人,由省鸽协予以处置。  3、本规程未尽事宜,在赛前另行通知。  二00七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赛区  规程  细则  报:湖南省信鸽协会  送:益阳市信鸽协会、岳阳市信鸽协会、常德市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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