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哈尔滨志翔公棚首届春棚规程

2013-06-04 15:31:19

  2013年哈尔滨志翔公棚首届春棚规程 主办单位:哈尔滨志翔赛鸽俱乐部 监赛单位:黑龙江省信鸽协会 一、 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的赛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鸽必须是28-40天的健康幼鸽,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3年正式足环。,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公棚统一为参赛鸽接种疫苗,如果交鸽前鸽主已自行接种过,请在交鸽时予以说明。 二、 参赛费用及交鸽地点: 1、每羽参赛费500元,饲养费100元。参赛者交鸽时须先交纳600元,作为同一名下其它参赛鸽的保证金,其余参赛费于50公里训放后交清,如50公里后同一名下无赛鸽归巢,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谢绝赊欠。 2、饲养费收取时间为2013年12月15日—30日。参赛费在50公里训放后一周内交纳,同一参赛名下不得单只交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全部参赛鸽。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交清者,将视为本鸽主自动放弃其参赛鸽的所有权,本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鸽主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3、交鸽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12月15日 交鸽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长春街334号志翔信鸽商品走廊           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同公路16公里处(金家) 4、哈尔滨市区及周边地区鸽友可提前预约上门收鸽。 5、外地鸽友可通过空运、铁路及长途汽车将赛鸽托运至哈尔滨,但必须提前通知本公棚接收,运费自理。 三、比赛项目及奖金分配: 第一关比赛 160公里:时间:待定  地点:南线 奖励:1-30名:各600元 第二关预赛 260公里:时间:待定  地点:南线 奖励:1-50名:各600元 第三关决赛 480公里:时间:待定  地点:南线 冠军:40000元 亚军:20000元 季军:10000元 4--10名:各5000元 11--400名:各3000元 决赛团体取15名: 1-15名:各3000元  每团体以决赛获奖名次中入围羽数多者胜,羽数相同名次前者胜  (本次比赛6-8羽为一团体,交鸽时确定,超出8羽部分可分A,B,C,…..组,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三关鸽王取30名: 1-- 3名:各3000元 4-30名各奖奖杯一樽。 三关鸽王赛综合排名办法:三关鸽王赛以三关综合分速相加高者胜。 四、竟翔办法: 1、本次比赛执行中鸽协下发的《信鸽竟翔规则与裁判法》,由哈尔滨市鸽会委派裁判与鸽友代表共同负责比赛集鸽监放和成绩审定。使用电子扫描系统自动扫描排名。比赛中若电子扫描系统出现故障按现场裁判规定执行。 2、每关比赛期间需正常家飞强化训练,此间飞失的赛鸽公棚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与国家规定相冲突导致不能比赛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主办方全额退还鸽主所交的参赛费。 4、汇款鸽友请将汇款凭证写清参赛名称及羽数以传真方式通知公棚,(汇款但未发传真者以未交参赛费处理)。 5、公棚比赛和特比环比赛每关前10名各奖奖杯一樽。 6、一关、预赛前十名,决赛前300名、鸽王和境外归巢鸽由本公棚统一拍卖,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公棚。未拍出的获奖鸽,鸽主按起拍价的40%领回,301—400名的获奖鸽不参加拍卖,由鸽主交200元领回。加强赛待定。 五、本次比赛特设特比环比赛:共售环1000枚,每枚100元。(概不赊欠) 1、特比环同一名下5枚起售,购买10枚特比环送2枚特比环,赠送环具备获奖资格。 2、特比环参赛鸽与公棚赛鸽同步饲养、管理、训放、比赛,特比环赛鸽必须参加公棚、特比双料比赛。 3、特比环赛鸽入棚后在50公里训放后须交清公棚参赛费,不交公棚参赛费者则取消原鸽主特比环赛资格,将由第三方认购,认购者一并获得特比赛资格。所有权全部归认购者。 4、特比环比赛和奖金分配:(在公棚决赛名次中产生) 冠军:10000元 亚军:8000元  季军:5000元  4-80名:各800元 团体取8名:各1000元 六、其他事项 1、获奖鸽奖金和拍卖获奖鸽所得收益的相关税费,均由鸽主自理。 2、50公里训放后交齐所有费用,一视同仁,谢绝讲价,免开尊口,谢绝协议鸽。 3、训养中如赛鸽发生游棚,病亡丧事飞翔能力,本公棚不做任何赔偿。 4、本规程解释权归志翔公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上网通知。 5、希望广大鸽友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话、短信、QQ,或网上留言,及时通知本公棚,谢谢合作。 七、汇款方式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58829282  13633604811  15846386678 传真:0451-5889282 联 系 人:李先生  13633604811 公棚网址:http://gdgp.chinaxinge.com/style/mo1/?gp_id=129 QQ:859559876 汇款账号: 农行:6228480170380511817 杨秀香 邮政:6221502600006745307 杨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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