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闽幼夏季宁波加赛规则

2013-07-31 12:08:21

2013年闽幼夏季宁波加赛规则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信鸽协会 二、参赛单位:有参加2013年闽幼赛的所有兄弟鸽会。 三、竞赛规则:闽幼夏季宁波加赛以单关分速计算名次。 四、比赛及录取方法: (1)参赛费每羽为100元+10元竞训费,以登记参赛鸽数量后,再把奖金分配具体发布到闽幼网站。 (2)奖杯按排:前三名奖杯各一樽。 (3)录取方法:录取分速420,录取至隔天,放鸽时间为早上:5:30,到晚上7点正止,如晚于7点以第二天早上上午5:30时计算。每羽加1分钟,如5:29、5:28、5:27按先后顺序以此类推。以上情况就无法网页计算成绩就以人工计算成绩。当天鸽没胜隔天鸽,如果当天没鸽按第二天上午5:30时连接起来计算分速。如果放飞时遇天气中雨以上恶劣天气,推延至等雨停放飞,录取风速不变。如推延后天气仍不见好转,则原地等隔日按原时间点放,如隔天天气仍不见好转则拉回从莆田放。此情况视为公训站,三天后重新集鸽决赛。 五、本赛事实行两羽和两棚伯马制,如只归巢1羽,只领取其名次的奖金,剩余的奖金按入笼鸽均分,如归巢有效羽数达到两羽和两棚的,各领取其名次的奖金,剩余奖金按得奖名次内均分。插组以闽幼插组规则录取。 六、参赛与报到要求: (1)各会认购的2013年泉州地区鸽会发放的春夏季脚环均可参赛。 (2)环号应由购环鸽会区各员扫描器输入生效。闽幼赛次全部以电子扫描报到,按电子扫描规则执行。 (3)所有参赛鸽均全部用易脆纸封参赛环进行比赛,被封起来的赛环的易脆纸如有损,能见足环号,将一律取消参赛鸽的获奖资格。 (4)获奖鸽包括各站插组得奖鸽在决赛后3天内,鸽主应无条件接受主办单位对其鸽进行5公里内多次放飞验棚,如失落、病死、拒捡者将取消其成绩及奖金。主办单位可在决赛后对所有获奖鸽棚重新测量其空距坐标,如所查鸽棚坐标与空距表上数据200米误差以上者将取消其成绩及奖金。按飞龙鸽会测量的空距原件表为计算依据,计算后分速相等的,按空距长胜空距短。 A、比赛成绩汇总、验棚并经各参赛会确认后,10天内如没异议,确认后发奖金。 B、本届竞赛规则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网上通知。   晋江市安海信鸽协会     201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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