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虹口区信鸽协会竞赛规程
2010-08-26 13:24:48
二○一○年虹口区信鸽协会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虹口区信鸽协会
二、 竞赛项目:赛事详情另附
三、 参赛办法:
1.凡承认本会比赛规程的上海市信鸽协会会员均可报名参赛,履行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得退回报名费。(参赛鸽主必须是2010年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在2月1日报市鸽会备案的上海市信鸽协会的会员)
2.鸽主在参赛前自行检查在电脑中的数据(如:姓名、区号、棚号、声讯卡卡号和密码及GBS等)发现有误及时与鸽会联系,核对后及时纠更正,务必做到准确无误,比赛后临时提出电脑数据有误不得更正,产生的责任后果自负。比赛开始时不得试报,如试报取消比赛资格。
3.市、区赛鸽比赛一律使用上海市信鸽协会16820123专线电话报到,报到请使用你家中的双音频的电话机,使用其他电话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自负。重复报到以最后报到为准,报到记录以声讯台168自动记录为准。
4.虹口区比赛的区号为“06”。比赛中使用的暗号五位数,年份二位数、脚环为六位数。如在报到中超过或减少规定的位数而发生的差错,均取消赛绩名次。参加比赛的赛鸽报到时间计算,按信鸽竞赛规则的日出日落时间为准。(报到以第一羽赛鸽报到始第二日内有效)
5.参赛鸽主必须在每次信鸽比赛认真、详细、正确填写竞翔单。并请填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参赛取得有效名次的赛鸽,接到鸽会的通知后必须在二小时内携鸽带上赛鸽的足环证铝片密码和会员证到区鸽会验鸽,同时接受鸽会裁判上门验鸽验棚。
6.比赛纪律和申诉。凡裁判员上门验鸽、查棚,验不到鸽子,取消当场比赛成绩,并按照情节报市鸽协备案一律开除会籍。在查棚验鸽时发现“刮开式暗号”丢失、暗号不能辨别、无暗章、无足环证、本年度未注册、赛鸽折翅、被枪击、羽毛严重损坏丧失飞翔能力等,均不能录取名次并视情作出相应的处罚。
7.参赛鸽主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违反规程等行为,报市信鸽协会备案。则处以警告、取消比赛成绩、停赛、会员除名、开除会籍。情节特别严重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8.如遇政府行为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不能如期比赛,原则上顺延择日举行比赛,因此而产生的鸽主的经济损失,举办单位不予赔偿。信鸽在比赛中的一切纠纷,以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准。如需申诉的鸽主必须在成绩排名表公布24小时内提出书面文字材料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申请办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胜诉者申诉费则如数退回,败诉则申诉费不予退回。
9.凡遇雨雪恶劣天气等原因,集鸽赛事有变化请及时查询虹口区信鸽协会网上登载的告示,在集鸽当日15时以后可与虹口信鸽协会电话联系,联系电话:56967532
10.比赛奖金在比赛结束10天后发放,领取奖金以三十天为止,以网上告示为准。逾期不领者作自动弃权。
11.凡参加本会比赛取得前三名优胜者各设奖杯一座,获有效名次颁发奖状并登上海信鸽杂志。市级比赛取得虹口区排名第一者设奖杯一座。
12.凡参加虹口区信鸽协会比赛的获奖者,偶然收入所得税一律由虹口区信鸽协会代扣代缴。
四、下半年的竞赛安排领取时间为9月1日。届时在虹口信鸽网上公布。各位也可来协会领取。
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属虹口区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虹口区信鸽协会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