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江区信鸽协会2006年冬季大奖赛规程
2006-04-10 16:03:48
2006年冬季大奖赛规程
为了促进我市信鸽事业的发展,福州市信鸽协会、台江区信鸽协会、仓山区信鸽协会联合举办2006年冬季大奖赛。计划如下:
一、 比赛起站时间:2006年11月15日。
二、 赛程:北线上海市,南线广东惠阳市。
三、 抽签时间:定于2006年11月5日晚以体育彩票特别号单双号决定赛线,单号:北线,双号:南线。
四、 参赛方法:
1、凡福州市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鸽须佩戴本次比赛专用足环一枚,全国比赛足环壹枚,两枚足环尾数五位号码必须相同,足环必须完好,不得有破损、变形、号码不相符、否则取消获奖资格。
3、大奖赛计划预发足环5000枚,每枚报名费参拾元(不含普通足环费)
A、30元档5000枚
B、从30元档中提取2000枚为100元档
4、大奖赛足环于2006年4月1日由各承办协会发出。
届时在司放登记单上写明鸽舍地址及棚号、联系电话号码。
五、 奖金分配及奖励方法:
1、奖金分配(全部保底)
A、 30元档
第一名3万、第二名2万,第三名1万,第四名至第十名各5000元、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各2000元、第二十一名至第三十名各1000元、第三十一名至第五十名各500元、第五十一名至第一百名各300元。
B、 100元档
第一名3万、第二名2万,第三名1.5万,第四名:1万,第五名:8000元、第六名:7000元、第七名至第十名各5000元、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各3000元,第二十一名至第五十名各2000元.
2、奖励办法:
A、各档前十名各获精制奖杯壹樽;
B、如遇其它企业或个人友情赞助,全部金额作为优胜鸽奖励,见组委会通知。
六、大奖比赛规则及有关规定:
1、采用中国信鸽协会审定的最新比赛规则。
2、比赛实行站站检鸽,如有一站空缺视为失去比赛资格。
3、超过登单时间第羽罚款5元,预赛站、决赛站如遇气候原因改期,参赛报名表全部封存,未交单者取消比赛资格。
4、由于福州市地理原因特做如下规定:
(1)、司放北线:马尾区会员归巢鸽以实际飞行时间另加20分钟计算成绩,亭江会员归巢鸽以实际飞行时间另加30分钟计算成绩。
(2)、司放南线:尚干、南通、南屿、甘蔗、白沙等闽侯地区会员归巢鸽以实际飞行时间另加20分钟计算成绩。
(3)、本次比赛以鸽钟走时计算成绩。特别规定:使用鸽钟时应在司放当天中午12点加(减)十五分钟起用第一格进入报到待机状态,第二格起作为有效报到使用。如当天未用鸽钟的应在当天晚上21点加(减)十五分钟重新起用第一格,以使鸽钟进入报到状态(提示:注意电池使用时间)违反使用规定,按提鸽报到。
七、报到裁判及交流:
1、比赛以中国信鸽协会指定的爱羽牌鸽钟报到,市区45分钟,亭江闽侯地区1小时内持鸽到联赛报到点报到。(各训放站集鸽、报到均在文博路永同昌公寓前)。
2、本次大奖赛报到期限为贰天。(从司放开始到第二天晚上七点正)
3、获奖鸽在三天内进行检鸽。如出现异议以仲裁委员会最后裁决为准。
4、训放前缴单可在各参赛协会缴单。
5、集鸽、训放、决赛报到由三个协会派裁判参加。
6、如遇气候原因获奖羽数不足,各档次如获奖羽数没有超过半数,各获奖者只获计划内奖金,其余奖金由决赛入笼鸽均分。如超过半数,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7、决赛结束后两周内举行颁奖、交流大会,获奖鸽全部进行交流。没参加交流鸽取消获奖资格。如交流前获奖鸽死亡,则需提供足环到协会验证。交流收入15%归鸽会做为费用,85%归鸽主。
8、购环参赛会员,应视为已承认本章程,如违反本章程将取消获奖资格。
9、参赛会员如发现有AB棚舞弊行为,将以诈骗罪提出法律诉讼,追究法律责任。
10、其它未尽事宜,见参赛协会通知,本次大赛解释权属大奖组委员。
主办单位:福州市信鸽协会
台江区信鸽协会
仓山区信鸽协会
二00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