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浩羽赛鸽公棚2011年第八届“浩羽杯”竞翔规程
2011-01-16 19:56:55
广州市浩羽赛鸽公棚2011年第八届“浩羽杯”竞翔规程
一.监管单位:广州市信鸽协会
二.主办单位:广州市浩羽赛鸽公棚有限公司
三.参赛条件:
1.信鸽爱好者、职业鸽舍承认本规程者均可参赛;
2.参赛鸽必须是配带一枚中国信鸽协会2011年统一足环(含认可的2011年港澳台足环)的健康幼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本棚将统一注射疫苗,凡鸽主已注射疫苗的幼鸽,请在交鸽时注明。
四.参赛费:
幼鸽入棚时每户鸽主必须交纳500元保证金,赛鸽饲养费及参赛费共800元至清棚后按实际存棚羽数在15天内交清。飞完四十公里之后保证金转为参赛费,若赛鸽全部丢失则全额退回(同一户名下任何一羽赛鸽放弃恕不退保证金);若鸽主在收款期间联系不上或者拒交费用,视为其自动弃权,公棚有权作任何处理.本届比赛限收4000羽赛鸽(清棚计),清棚后如超出,每5羽奖一羽,每羽2000元人民币。
五.交鸽日期、地点、联系方式:
1.日期:2011年3月1日—6月15日
2.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九太路帽峰山风景区门口对面《百草园》内
广州市浩羽赛鸽公棚有限公司
3.联系方式:公棚电话:(020)37408420 谭伟如:13922461486
六.奖金总额:¥2,255,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伍仟元)
七.奖励办法:
名次
|
预赛
|
决赛单鸽奖
|
决赛团体奖
|
第1名
|
3,500
|
120,000
|
30,000
|
第2名
|
2,500
|
80,000
|
25,000
|
第3名
|
2,000
|
40,000
|
20,000
|
第4-10名
|
|
20,000
|
15,000
|
第4至30名
|
1,000
|
|
|
第11至50名
|
|
10,000
|
|
第51至100名
|
|
6,000
|
|
第101至200名
|
|
4,000
|
|
第201至300名
|
|
3,000
|
|
第301至400名
|
|
2,500
|
|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司放当天无鸽归巢,取消本次比赛,奖金(含比赛规程中设置的所有赛项奖金)由上笼信鸽均分;司放当天归巢鸽达不到规程录取名额的二分之一时,结束比赛,余下的奖金由上笼信鸽(获奖鸽除外,下同)均分;司放当天归巢鸽达到或超过规程录取名额二分之一时,次日继续录取,至规定报到期限仍达不到规程录取名额时,余下的奖金由归巢鸽均分。各赛站所发生有争议的问题交由本次大赛裁判组解决。
2.每户以十羽(或者十羽以下)为一组,团体奖励方法是按前400名同一户名、同一组归巢鸽的数量来定,数量多为胜,若羽数相同,则以第一羽分速高为先。预赛之后有十羽以上归巢鸽的鸽主自行分组并及时联系公棚,扫描系统一旦注册不得更改。十羽以上未分组的鸽户当放弃团体奖,只有同一户名、同一地区才有获得团体奖的资格。
3.预赛及决赛的平均分速最高的那羽赛鸽将获得2011年鸽王奖,奖金10,000元,并获得鸽王奖杯一樽,同时参加拍卖。
4.预赛前三名、决赛前十名、团体前十名各颁发奖杯一樽,决赛前十名并赠送精美获奖鸽相框,一至四百名都有赛鸽照片及获奖证书;参赛地级区域送鸽满八十羽以上,获地区冠军奖杯。
八.清棚日:
本公棚飞完第五次训练站(40公里)4天后再进行清棚,由广东省鸽协、广州市鸽协联合组织裁判组进棚查验。
九.预赛司放江西南康292公里,2011年11月上旬,遇恶劣天气报市鸽协批准后顺延比赛时间。
十.决赛时间及办法:
1.放飞地点:江西吉水500公里。
2.短途训练5-40公里不少于四次,正式训练站不少于八站。每个训练站均有市鸽协指定的裁判随车监放。
3.决赛日期:2011年11月12日(星期六,农历十月十七),遇恶劣天气报市鸽协批准后顺延比赛时间。
4.有效期为第一羽归巢至第二日日落。
5.本棚在决赛前三天,由广东省鸽协、广州市鸽协指定的裁判进驻监督管理,同时欢迎参赛鸽友随行监督决赛司放工作。决赛时由广东省鸽协、广州市鸽协指派裁判员担任监放并执行裁判工作。
6.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赛鸽归巢计时使用德国“迪尔”公司生产的“帝普士”电子扫描计时系统。遇同分同秒时以系统排列顺序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由本次比赛裁判组做最终裁决。
7.本公棚所有赛鸽入口处均安装电子扫描器,共80条电子扫描通道。
十一.赛鸽管理办法:
1.幼鸽进棚前,接种疫苗,隔离观察一周后,正常无事方可进棚。
2.按中鸽协《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有关规定在交鸽期截止后10日内如发现病亡、游棚,本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收鸽截止日10天后,游棚、病亡鸽不再补送。
3.正式训练开始后,接受鸽主查询。
十二.获奖鸽的处理办法:
1.决赛完成后,择日举行获奖鸽颁奖拍卖会。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本公棚,10%用于拍卖费用。
2.其他归巢鸽,在二十天内凭参赛卡交50元管理费后领回,逾期本公棚有权自行处理。
3.如拍卖鸽及鸽主已领回的赛鸽飞回本棚,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无偿领回。
十三.其他:
1.本公棚内部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赛,所有参赛者有权监督。
2.为增加透明度,随时欢迎各地鸽友前往本公棚观看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日常训练;并可通过电脑网络查询所送选手鸽的短训和比赛的相关资料。
3.为保证奖金顺利发放,本公棚在正式收鸽前由具有法人资质、有二千万注册资金的公司,经公证机关公证,为办赛公棚提供足额奖金保证的“经济担保书”。
4.决赛前十天,请鸽主传真参赛鸽血统表到本棚,以便拍卖使用。
5.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如需本公司代交者,可书面委托本公司代理缴纳。
广州市浩羽赛鸽公棚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