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鸽
2013-09-22 19:55:29
二0一三年秋季大奖赛及特比环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冕宁县信鸽协会
二、竞赛项目:300公里
三、竞赛时间:2013年10月——11月
四、竞赛组织机构:县鸽协委员会成员组成竞赛委员会
主 任:尹 智 副 主 任:吴春山、黄浩
总裁判长:张世刚 副裁判长:陈明禄、尹建新
记 录 长:尹建新 司 放 长:陈明禄
集 鸽 长:马芳友 工作人员:各位委员、裁判
五、竞赛日程:
站 名 空 距 集鸽时间 收费标准 备 注
西 昌 80KM 10月12日
7:30—8:00 1元/羽 训放
德 昌 120KM 10月19日
7:30—8:00 15元/羽 资格站
(代放5元)
米 易 190KM 10月26日
7:00—7:30 5元/羽 训放
元谋 300kM 11月1日
19:00—20:00 20元/羽 决赛
(代放10元)
备注:1、若天气异常,顺延一天,一天不行,另行通知。
六、竞赛资格
1、必须是我会注册,缴纳了2010年会费并持有四川省鸽协注册号的会员均可参赛。
2、信鸽必须佩带一枚由州鸽会统一发放并在本鸽会注册的全国统一足环。
3、非会员、非标环鸽可取奖,但不上报成绩、不计名次。
4、会员严禁代放,如有违者,取消一切成绩。
七、竞赛要求办法
1、会员应严格按照时间、地点交鸽,过时责任自负。
2、病鸽不得上笼。
3、本届竞赛采用中国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实施。
4、各站以GPS卫星定位准确航程。
5、300公里决赛,由鸽主填写竟翔单一式二份。德昌资格站,由鸽主填写赛鸽报名单一份交鸽会。
6、飞行时间按分速计算:U(速度)=M(距离)/T(时间)。
八、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1、大奖赛按决赛集鸽羽数10:1录取名次,多羽奖三名。
2、单羽奖金:冠军3000.00元,亚军2000.00元,季军1000.00元,4—10名,500.00元每羽,11—20名300.00元/羽,21名及以后100元/羽
3、多羽奖金:第一名1000.00元,第二名500.00元,第三名300.00元。
4、取奖有效期:决赛当日报到有效(按信鸽裁判法规定的有效时间为准,按省会成都标准日落时间顺延30分为报到截止时间,如因天气等原因延迟比赛,则按实际比赛日的日落时间顺延半小时为准。
5、小组赛每5羽为一组,有效期内归巢3羽(含3羽)以上有效,羽数多者排前。若羽数相同者按有效鸽平均分速排名。
6、若有效期内取不足之名次,其所设奖金平分给获奖鸽。
7、特比环、取奖四十名,第一名4000.00元,第二名2200.00元,第三名1200.00,4—6名700.00元每羽,7—10名500元每羽,11—20名300元每羽,20—40名200元每羽,取奖有效期为见鸽时间顺延24小时,若未取满名次,所余奖金均分给获奖鸽。
8、所有获奖鸽均发给奖状一份。前三名发给奖杯。
9、大赛前20名,特比前20名,必须参加拍卖,不参加者成绩无效。拍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报到办法
1、凡报到者必须凭密码条电话报到,并在规定时间内(城内1小时,郊区1.5小时)持归巢鸽,竞赛单,足环证报到。
十、其它
1、本次竞赛的宗旨的任务是:认真贯彻国家《体育法》、《信鸽运动管理办法》和《竞赛规则》及州《信鸽竞赛规程》在信誉上质量上、成绩上和裁判工作上都上一个台阶。
2、凡在竞赛中营私舞弊者,从严处罚。
3、本会会员在竞赛前必须交清2013年会费,未办理的不能参赛。
4、本规程解释权属竞赛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冕宁县信鸽协会
2013年9月22日
报:州鸽协、县体委、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