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赛鸽章程

2013-12-03 23:07:11

2014年赛鸽章程 为适应信鸽竞翔发展要求,提高各会员参赛水平,在真正公平,公开,公正。准确的方向里展现技能,增进友谊,经研究决定,2014年竞赛计划如下: 一.举办单位:洛南县信鸽协会。 二.比赛项目:2014年秋季300.500公里竞赛。 三.比赛时间及线路:根据寄放单位安排表。赛线为北线,延安,靖边方向 四.足环数量及奖金分配 1. 赛季足环数不封顶,特比环50元一枚。每组10枚,可以8月1日前替补或更换环号名额3枚; 20枚以上者(含20枚)有团体资格,替补或更换号后名额为7枚。被更换的环号不能参加本协会任何比赛。  2.  普赛参赛费用为每羽10元。(不含运费) 3.  按200枚环计算。如销售超过200枚每超5枚加一个名次.按20名奖金发放。 五.发售足环时间: 1.2013年12月中旬开始,止2014年3月30号。 2. 所需鸽环一次性领够,后边不在补充。 六.参赛办法及要求在:参赛鸽应戴本协会售出的足环,对号,齐全。如有损坏,错号则失格。(取消比赛成绩) 七.使用鸽钟和电子扫描: 1.使用鸽钟和电子扫描,决赛成绩按分速计算排名次,无鸽钟者提鸽到报到处打钟报到(报到处有专门为无鸽钟者准备报到用鸽钟)。 2.  比赛时限为放鸽日二天内,当日归巢与次日归分开计算(当日以零时为准,零点以后为次日,夜行鸽手工计算分速),次日19时结束比赛。 3.  密码片必须贴粘在鸽钟塑料柱子上或柱子内,否则按提鸽报到。 4.如鸽钟或扫描出现任何故障,无法记录比赛成绩的按提鸽报道时间为准。 八.注意事项: 1.  在此赛中弄虚作假(拆改鸽钟,设置A,B棚等),一经查明,取消名次,收回奖金奖品。 2.  参赛者必须在比赛第一站按要求填写报名单。 3.  按时集鸽,破印后不再集鸽,决赛站使用封条和密码片,封条破损露出可识别号码为失格,无密码片按提鸽报到,无暗章和自设识别标志为失格。 4.  足环出售登记造册,参赛鸽必须按所登记足环所有人进行比赛,有过户者赛前办理,否则按A,B棚处理,取消比赛成绩。 5.  所有参赛者必须无条件配合不定期检棚,检鸽,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6.  决赛后前三名三天内进行检鸽,死亡鸽按登记号码出示足环查检,无法提供者取消名次。 7.  凡购环参赛会员均视承认本计划书,如有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8.  赛事采用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规定和裁判法》,未尽事宜,参照执行。                            洛南县信鸽协会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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