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鸽子漫天飞舞楼上遭殃 鸽棚被判令拆除

2007-05-09 13:02:38

      中国法院网讯   陈先生在家里养鸽,谁知给邻居唐女士带来了很多麻烦,唐女士一纸诉状将陈先生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令陈先生拆除搭建的鸽舍。   唐女士住在陈先生的楼上,50岁的她已退休在家,每天料理家务。而65岁的陈先生因在家无所事事,于是就在其南阳台上建了一个鸽棚,饲养了近40只鸽子。每天鸽子被放飞时,不仅鸽毛乱飞,而且还乱拉屎,把楼上唐女士家的阳台、窗台、空调外机上弄得又脏又臭,导致唐女士不敢开窗、衣服都不能晾晒。不仅如此,鸽子的叫声影响到她的睡眠,鸽棚的搭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且鸽毛将阳台的下水管堵塞导致雨水倒灌。虽经小区物业、居委会多次协调,陈先生始终不予理会,故唐女士提起诉讼要求判令陈先生拆除南阳台上的鸽棚。    在庭审中,被告陈先生辩称,自己是信鸽协会的会员,有饲养鸽子的资格,搭建鸽棚也是合法的,而且鸽棚对原告唐女士并不存在安全及其他影响。同时,被告可在饲养方面加强管理,故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被告陈先生在家中持证养鸽属其个人爱好,本身并无过错,但应当建立在文明养鸽且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之下。按照上海市信鸽协会制定的《上海市信鸽饲养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信鸽饲养人应当依法文明养鸽,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并主动处理好相邻关系。而陈先生饲养信鸽已经给原告唐女士家庭卫生、阳台的使用等正常生活带来不便,也给周围环境卫生及其他邻居的生活带来影响,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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