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23万元大赛竞赛规程
2006-12-22 16:59:43
2007年贵州黔源赛鸽中心首届123万元大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贵州黔源赛鸽中心二、监管单位:贵州省信鸽协会三、参赛条件:1. 信鸽爱好者承认本规程均可报名参赛。一经报名,视参赛鸽主与主办单位合同成立。2. 参赛鸽必须是25-35天鸽龄,健康无病,佩戴2007年各地区鸽协认可的足环一枚。3. 本中心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 四、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地点:1. 每羽参赛鸽收费390元(含报名费)。2. 交鸽时一次性交清参赛费用,6月9日清棚带电子环后尚未交清参赛费的鸽主视为弃权,其参赛鸽将归贵州黔源赛鸽中心所有。3. 参赛鸽在入棚后发生死亡、丢失的,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6月9日清棚前均可补交。如不补交可退还参赛费或将参赛名额留存至下个参赛年度。4. 交鸽时间为2007年2月9日至4月9日(节假日不休息)。5. 收鸽地点:贵州黔源赛鸽中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黔陶乡黔陶大桥。本中心专为鸽友开设的往返巴士初步定于元月底开通。具体开通时间及班次将在本网站及各协会通知。 6. 交鸽汇款账户明细如下: 建设银行 工商银行开户名:胡云贵 开户名:彭建萍帐号:7101509980110064993 帐号:9558882402010333168汇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鸽主自行承担,汇款后请及时通知本中心查收。联系人:胡云贵 13985110555 彭建国 13985034988 陈瑞刚 13885111056 中心电话:0851-3240049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黔陶乡黔陶村 邮编:5500277. 外地、境外参赛鸽可直接空运到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或通过铁路运输至贵阳火车站,也可用大巴托运至贵阳各汽车站,但必须提前通知本中心接鸽。8. 为了方便鸽友送鸽,本中心特设立以下几个参赛鸽代收点:贵阳市信鸽协会 贵阳市云岩区信鸽协会 贵阳市南明区信鸽协会
五、比赛时间和距离:1. 预赛220公里:8月下旬(南线)2. 决赛450公里:9月中旬(南线)视天气情况决定放飞时间,中心将提前电话或互联网通知鸽主。六、竞赛办法:1. 比赛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补充规定。严格执行“严肃、认真、准确、公正”的组织规则,由贵州省信鸽协会裁判委员会执裁。预决赛赛鸽归巢时使用中鸽协批准的电子扫描自动计时鸽钟,利用软件自动排列名次,同步显示并当众公布。如遇特殊情况,扫描系统出现故障,赛鸽回归入棚电子鸽钟未进行扫描显示,比赛终止,奖金由决赛鸽均分;赛鸽回归中鸽钟系统突然发生故障停止扫描,故障前录入名次鸽奖金兑现,故障后如当日归巢鸽达到入赏名额,当日终止比赛,奖金由当日归巢鸽均分,如未达到入赏名额,奖金由有效期归巢鸽均分。2. 清棚后至八月下旬进行10-100公里训放,不少于12次,预决赛前公布所有预决赛鸽名单。3. 预决赛时间视天气情况决定,发奖拍卖同时进行。4. 电子扫描装置精确0.01秒,比赛中如果发生百分秒重叠(成绩一样),视为并列名次,奖金按所获名次顺序奖金相加平分。七、奖励办法:1. 本届比赛设总奖金123万元。2. 预赛前三名各奖励奖杯一樽,前30名奖金分配:冠军:16000元 亚军:10000元 季军:5000元4-10名:各奖2000元 11-30名:各奖500元3. 决赛前150名奖金分配如下:冠军:138000元 亚军:50000元 季军:28000元4-10名:各奖15800元 11-50名:各奖10000元 51-100名:各奖4600元 101-150名:各奖3000元决赛前10名发奖杯一樽;全部获奖鸽均发奖状,团体赛前三名各奖奖杯一樽。4. 团体赛:本次决赛设团体奖,取前6名。参赛鸽每交满10羽为一组,参赛者必须是10羽以上方有资格参加,每人有两组以上团体赛资格的以A/B组区分,以此类推。以决赛有效名次内归巢羽数多者为胜排定名次,若羽数相同,以该组分速相加高者为胜。团体赛共取6名。冠军:20000元亚军:10000元季军:6000元4-6名:各奖3800元5. 地区赛:本次决赛设10名地区赛冠军。每个地区的冠军均可获得1000元额外奖金及奖杯一樽。6. 外籍冠军:本次决赛设境外参赛鸽冠军。境外参赛鸽冠军将获额外奖金10000元。 7. 本中心收鸽前将总奖金123万元存入银行,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和本中心双方共同管理。 8. 以上各项奖金税费自理。 八、归巢鸽的拍卖及归属:1. 拍卖会日期为决赛后第三天,获奖鸽前150名及所有境外归巢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赛鸽中心,10%为拍卖会费用。2. 未获奖归巢鸽交50元凭参赛卡在30天内领回。需要本棚代为托运的,请与我棚联系并办理认领手续及交清托运费用后,我棚将直接将鸽子托运到鸽主所在地;过期不领者由本公棚处理。九、其它:1. 参赛鸽在入棚后发生死亡、丢失的,本中心将及时通知鸽主,清棚前均可补交。如当年没有幼鸽可第二年补交。2. 本届公棚集鸽结束后,6月9日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委派裁判进行清点查棚,逐只逐羽进行登记并佩带电子足环,公布存棚实际羽数及鸽主的参赛鸽存棚数量。清棚后丢失、死亡的参赛鸽属正常自然淘汰,主办单位不负责赔偿。3. 本棚将对幼鸽统一接种疫苗,如鸽主自行接种疫苗,请在交鸽时声明或在参赛卡上注明,以免重复接种。4. 本公棚在训放10公里至100公里时,将及时上网公布训放情况。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贵州黔源赛鸽中心。贵州黔源赛鸽中心200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