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药致死信鸽 工商判赔
2007-04-21 14:32:44
为预防食“超冠”牌鸽药信鸽变死鸽 10月17日,包头市东河区工商分局财神庙工商所解决一起鸽药致死信鸽投诉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0元。 财神庙工商所接待了一位信鸽协会会员的投诉,他为了预防信鸽感染上球虫毛滴虫病菌,在红星宠物市场购买了两瓶“超冠”牌球虫毛滴虫二合一鸽药。饲养的16只信鸽服用该药后,有3只随即死亡,其他13只也呈现病态,完全丧失了竞翔和繁殖能力。 据投诉人称,这几只信鸽是他精心饲养并训练了一年之久,准备今年参赛及育种的优选鸽,此次因服药导致信鸽死亡和生病给他带来近5万元的损失。 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证实消费者所述属实。经过调解员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经营者向消费者赔偿3000元的经济损失。并责令红星宠物市场鸽药经营户全部暂停出售“超冠”牌球虫毛滴虫二合一鸽药,以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