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2006年贵州天河赛鸽中心首届大赛规程

2006-02-09 22:04:51

2006年贵州天河赛鸽中心首届大赛竞赛规程 贵州天河赛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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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管单位:贵州省信鸽协会 二、主办单位:贵州天河赛鸽中心   三、司放地点:时间和距离 1、预赛:南线240公里(±5%)2006年9月中旬(如遇雨天顺延)。 2、决赛:南线500公里(±10%)2006年9月下旬(如遇雨天顺延)。   四、参赛条件: 1、信鸽爱好者,并承认本规程者均可参赛。 2、参赛鸽必须是25—45天内未出棚的健康幼鸽,对所在地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必须佩戴一枚中鸽协指定的2006年统一足环。 4、贵州天河赛鸽中心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参加比赛。   五、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及地点: 1、参赛鸽每6羽为一组,每羽360元,赠送一羽不收费(即交2160元交7羽)单羽收鸽(不足一组)每羽380元,交鸽时付清参赛费,清棚前未交费的鸽主按中鸽协规定取消参赛资格,参赛鸽归本中心处理。 2、交鸽时间为2006年2月16日起至4月18日。 3、交鸽地点:贵州天河赛鸽中心(天河潭公园大门右侧兰苑山庄内,河滨公园公交车站乘座211次公交车即到。)贵阳市内鸽友也可电话联系上门收鸽。 4、外地参赛鸽友可用空运、火车托运,直接通知本中心接鸽,省内各地州、县、市也可由当地鸽协统一时间通知本中心上门收鸽。 5、联系电话:0851-3308088    传    真:0851-3308366    联 系 人:张  勇   13908501793              郭  力   13985528900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持卡人: 张勇     卡    号: 9558  8024  0210  4944315      网    址:gztianhe.chinaxinge.com   六、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划与裁判法》及补充规定。 2、必须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委派裁判组成裁判组,负责检查比赛场地,配套设施及比赛时集鸽、运输、监放、成绩单审定等,执行裁判工作。 3、清棚日期:6月18日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委派裁判进行清棚、查棚、验鸽等工作。 4、比赛时使用中鸽协认可的电子扫描自动计时系统,自动显示排列名次,立即当众公布。   七、奖励办法: 总奖金58万. 1、预赛:南线  240公里  ±5% 冠军:3800元.   亚军:2600元.    季军:1800元. 4—30名:300元.   前三名奖杯一樽 2、决赛:南线  500公里  ±10% 冠军:88000元.   亚军:36000元.    季军:26000元. 4—10名 10000元.    11—20名 8000元. 21—40名 5000元.    41—60名 3000元. 61—100名 1000元.   101—120名 500元.           前10名发奖杯一樽,11名至120名发奖牌一块。 3、团体奖: 参赛鸽10羽为一组,参赛者必须是10羽以上方有资格参加,以决赛有效名次内归巢羽数多者为胜排定名次,若羽数相同,以该组分速相加高者为胜。团体赛的组数由训放到第七站后确定组别,确定后不能更改。团体赛共取6名。 冠军:16000元   亚军:10000元    季军:6000元 4—6名各3000元 预决赛均以第一羽归巢时间计时两日内有效(见鸽为第一天, 第二天18点正载止),如有效期内前120名未报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如有恶劣气候,顺延预决赛时间。 4、本中心在正式收鸽前将总奖金58万元存入银行,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和本中心双方共同管理。   八、赛鸽管理办法: 1、幼鸽进棚前必须加包密封足环,隔离观察五天后正常无事,方可接种疫苗,十天后正式进棚(如已接种疫苗请在交鸽时说明。) 2、赛鸽训放不少于10站,每个训点必须由贵州省信鸽协会指定裁判随行监督。 3、按中鸽协相关规定在交鸽期截止后15日内,如发现重病鸽或病亡鸽本心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清棚前游棚丢失鸽、病亡鸽本中心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如当年没有幼鸽可第二年补交;清棚后丢失或病亡的参赛鸽属自然淘汰,本中心不赔偿损失。   九、归巢鸽处理办法: 1、预赛完后请鸽主在十天内函寄参赛鸽血统表到本中心,以便拍卖使用。 2、决赛完后第二日举行颁奖大会及获奖鸽的展拍会,前100名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5%回鸽主,35%归本中心。 3、其它归巢鸽,拍卖后15天内,凭参赛卡每羽交50元领回,逾期由本公棚处理。 4、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如需本中心代交者,可书面委托本中心代理缴纳。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贵州天河赛鸽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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