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届四会联谊赛计划书 (夏季)
长乐市信鸽协会、闽侯县信鸽协会、福清市精英赛鸽俱乐部和莆田市涵江区信鸽协会,本着提高各会会员赛鸽水平,为了适应信鸽竟翔发展要求,让广大鸽友在真正公开,公平,公正的空间里展示你的爱鸽品质和竟翔水平,增进友谊,经过友好协商后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四会联谊赛,具体计划如下:
一、举办单位:四会联谊赛组委会
二、比赛时间:2011年5月29日
比赛地点:
注:比赛具体司放时间请参照协会分发的计划书为准
(司放点以各自协会空距为准北线达505公里、南线达600公里以上)。
三、集鸽日期:
注:比赛具体司放地点请参照协会分发的计划书为准
集鸽时间:
第一站 20-22点 第二站 20-22点 第三站 16-18点 第四站 10-13点
决赛开笼时间:具体时间请参照协会分发的计划书为准.(预赛站因雨延期二天之内,决赛站不变,二天以上由四会共同商定)。
四、足环数量及奖金分配比例:
1、四会预售足环5000枚,每枚售价32元,(其中30元作为奖金)。每1000枚取40名。2011年3月1日 公布奖金、名次。1-3名可获奖杯一樽。100元联赛、300元小组赛可与30元足环比赛连在一起(暨132元、332元)。
2、四会共同发行足环3200枚,每枚售价102元(其中100元作为奖金)。名次取前100。(四会各负责足环保底),1-3名可获奖杯一樽,前20名发给拍照像框,其余名次均发给奖状。名
足环每增发10枚增加1名,奖金为1000元,组委会抽取10%后不参加交流。不足10只的尾数归最后一名作为幸运奖。
3、从四会联赛环中抽取800枚作为小组赛(加赛环),每只加赛200元,共302元。取前30名:总奖金提取5000元作为奖杯和验鸽裁判开支。并同时获得联赛名次资格,每增发10枚增加1名,奖金2000元。小组赛实行伯马制,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并要求预赛站当天19-21点提鸽到鸽会报到,过时按失格计算。
五、发环时间:2010年8月8日,四会各自办公地点同时发行,发行完成后奖金四会各自保管,决赛后各自取出奖金共同分发,中途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比赛,否则违约方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参赛办法:参赛鸽应戴四会联赛特制足环两枚,两个足环必须齐全,如有缺损,则视为失格。
七、竞赛活动比赛规则及有关注意事项:
1、为了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防止作弊,组委会实行站前临检,如有不配合抽查者,在比赛中弄虚作假(拆改鸽钟,设置AB棚,虚报空距等),一经查明取消名次,收回奖品奖金,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且取消该棚参赛资格。
2、参赛者必须认真填写参赛鸽报名卡中各项内容及棚号,姓名,地址。
3、各会均可同车司放非联赛赛鸽,但不得与联赛鸽混装,集鸽完毕集鸽单进行封存。从第一站起进行检鸽,检环,如有一站空缺即为失格,如有发现赛鸽赛前有电话号码,暗章等即取消该棚参赛资格。
4、决赛站集鸽完毕即破印,破印后不再集鸽,决赛站司放时间不论南北定为6点整准时放鸽。决赛站足环必须使用带密码的封条封好,报到时没有密码片可按持鸽计算,发现封条破损露出大部分号码的一律按失格计算。
5、小组赛决赛归巢鸽报到有效期为司放之日起到次日中午12点止结束,联赛归巢鸽报到有效期南线为司放次日18点止结束,北线为司放次日12点止结束。有效期内无归巢鸽报到则奖金中抽取10%作为四会联赛发展基金及赛事开支,90%奖金由决赛站入笼鸽均分。
6、本赛事正常情况下比赛时间不做调整,如遇大风,暴雨,集鸽当日大雨等恶劣天气,以及政府明令禁止不能司放时由组委会商议决定调整,请会员自行及时与协会或各片片长咨询。开赛第一、二站由各会自行组织同日司放,小组赛部检鸽,预、决赛互派裁判跟车司放,决赛站逢雨赛事延期。
7、赛事采用2002年(信鸽竞赛规定与裁判法),参赛会员如对本赛事裁判员判定不服,须在决赛结束后三天内向组委会提出申述,超过时间不再受理,从第四天起本赛事成绩即视为合法公正。
8、出售足环必须在足环证上填写棚号,并造册登记,不得过户(特殊原因需由鸽会办理过户手续)。决赛成绩按归巢分速排名次,购买赛环者GPS没有经过测定由鸽会派人员测定。
八、鸽钟使用:
1、本赛事统一使用爱羽牌鸽钟,为防止作弊,每棚只限A,B两部鸽钟,在A鸽钟有损坏,跳格,打满等应立即向鸽会咨询才可以使用B鸽钟。两部鸽钟的在决赛前组委会将进行抽检。(日期由组委会通知)。决赛成绩按分速计算排名次,当日归巢与次日归巢分开计算。(当日以零点为准,零点以后为次日,所有夜行鸽都按手工计算分速)。
2、决赛日上午6--12点启动鸽钟使其第一孔为走时状态,归巢鸽从第二孔开始使用,归巢鸽报到顺序必须与鸽钟中归巢顺序相符,否则按提鸽报到。密码片须放在盖子(塑料柱子)以内或圈在盖子外側,否则按提鸽报到,归巢鸽必须在规定时限内送到报到地点,超过时限按提鸽报计时。鸽钟开启后至赛事结束不再转动,当天见鸽的,鸽钟有用过后的第二天正常使用第一孔。
3、本棚第一羽归巢鸽必须在输入鸽钟后五分钟内向协会电话报到,送鸽计时由电话报到开始。每个鸽会报到10羽归巢鸽后可不再打电话向鸽会报到,报到时限:长乐城关,尚干,福清城关,涵江市区30分钟,宏路,国欢镇,白塘镇,三江镇40分钟,鹤上,营前,首占,航城,梧塘镇,江口镇,城厢区,荔城区50分钟,文武砂,漳港,古槐,金峰,湖南,猴屿,闽江,青口,祥谦,玉田,海口,渔溪60分钟,文岭,潭头,江田,南通,南屿,福州,松下,龙田,70分钟,梅花90分钟。
九、决赛结束后:前十名三天内进行检鸽,十天内进行前100名获奖鸽交流,交流费80%归鸽主,20%归组委会,交流会由冠军鸽产生之鸽会主办,不准时参加交流会取消获奖资格,名次不递补,奖金归组委会,如获奖鸽在交流会前死亡,须提供该鸽足环给鸽会验证,其奖金20%归组委会,其余归鸽主。出现异议以仲裁委员会做最后裁决为准。
十、特别约定:
1、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决赛归巢鸽达不到5个鸽舍以上(含5个),则归巢鸽只能领取本名次奖金,剩余奖金组委会提取10%,其余均分给决赛入笼鸽。(小组赛采取伯马制)。
2、比赛司放路线按福建省体育彩票开奖半球(红球)定南,北线,定于以2011年5月8日晚半球定向(半球即特别号红球),单数南向,双数北向。
3、如归巢鸽不足50羽就不举行交流会,归巢鸽按交流底价提取20%外,剩余奖金组委会提取10%后归获奖名次鸽均分。交流底价1-3名5000元,4-10名3000元,11-20名2000元,21-30名1500元,31-50名1000元,51-100名800元。
4、所有参赛会员必须无条件配合组委会所派裁判员不定期检棚,检鸽,如有违反取消其参赛资格。
5、凡购环参赛会员均视为承认本规则,如有违反取消参赛资格。本规程一式八份,各存二份,经四方签字后生效,四方共同遵守。其它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商定。
本规程解释权归组委会共同所有。
长乐市信鸽协会 代表(签字) 0591-28835877
闽侯县信鸽协会 代表(签字) 0591-22271011
福清市精英赛鸽倶乐部 代表(签字) 013950226526
莆田市涵江区信鸽协会 代表(签字) 0594-3568111
201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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