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07-07-07 19:14:18

《 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作者: 时间:2006-11-1 16:55: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1424 【字体:大 中 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国信鸽运动的管理,推动信鸽运动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管全国的信鸽活动,由中国信鸽协会负责组织实施管理。  中国信鸽协会是代表中国参加相应的国际体育组织及国际信鸽活动的惟一合法组织。  第三条 信鸽运动是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开展的体育项目,属社会体育范畴。  第四条 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含人民政府授权管理体育工作的机构,下同)对本行政区域内信鸽活动进行管理。地方各级信鸽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行业信鸽协会须按照本协会章程在所管辖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六条 未经体育和民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成立信鸽社团组织,一个行政区只能一个信鸽协会。  第七条 凡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信鸽活动,必须遵照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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