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信鸽协会2010年秋季竞翔规程
2010-08-14 12:58:27
红兴隆鸽会2010年秋季竞翔规程
一.参赛资格:
必须是本会会员。以交纳2010年度会费的,参赛鸽必须佩带国家统一环,凡是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者等均不得参加比赛。。
二,竞赛项目:
1.普赛.240.300.400.500公里,各取前十名,免费发证书。前三名发奖杯,后七名发奖牌(普赛包括特比,成鸽)。
2.四关赛。240.300.400.500公里, (关赛包括特比,成鸽)综合取前十名,免费发证书。发奖杯,
3,500公里幼鸽大奖赛. 取前70名,前十名免费发证书。前三名发奖杯,后七名发奖牌。冠军,1800元,亚军 1200元,季军600元,4——10名各200元,11——30名各150元,31——50名各100元,51——70名各50元
如有效期未报满,剩余奖金由协会管理留作下年奖金。
4,团体:冠军 700元 亚军 450元季军 230元,4——10名各100元。团体在500公里前70名同一个名下连号的获奖鸽中录取前十名,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
5.优胜鸽舍奖,是在本协会10年各项比赛中取得冠军最多的。相同次数的按级别高的为先。
6.有效报到时间:各赛事有效报到时间为本会见第一羽赛鸽后八个小时内有效。
三.验鸽办法:
1.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防止作弊,500公里比赛当天鸽会不拆底单,不 排名次,任何人提前拆看底单视为作弊。凡参赛鸽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查棚验鸽工作。赛鸽丧失飞翔能力等情况,取消比赛成绩!!
2.不按顺序报到或数据有误,不予录取成绩。如出现赛鸽入笼后,归巢鸽密码环脱落.168电话报到数据电脑没有记录等,属不可抗拒特殊情况,不予录取成绩,会员不得异议,鸽会不承担责任。
备注:春季规程里的秋季大奖赛规程作废。
红兴隆信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