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比赛荣誉的裁定

2005-08-17 11:06:02

体育比赛荣誉的裁定
     人们从事社会活动时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即规范,有的行为受法律规范调整,有的行为只受不是法律的规则调整。由立法机构或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为法律,通常包括法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有的是由相关的社会团体或组织为规范自己的活动而制定的规则;它不属法律范畴,如各类体育运动中参赛运动员(队)或会员以至国家队或会员国,都得遵守不是法律约束的组织者、参与者的规则。信鸽竞翔活动是一项体育竞技活动,各级信鸽协会直至中国信鸽协会和国际鸽联,是该项体育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并为规范其竞技活动制定了相应的规则,鸽协及会员都得遵循上级鸽协制定的规则,受其调整。为了将各类体育活动纳入法制轨道,规范其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三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的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因信鸽竞翔活动产生的荣誉权纠纷,只能由比赛仲裁机构按其规则仲裁,且组织者和被管理者双方之间的诉争不属于平行主体之间发生的人身或财产关系,不属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的范畴。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