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星工场赛鸽俱乐部成立!!!
2011-08-03 1:47:48
三亚市星工场赛鸽俱乐部
第一条:本俱乐部定名为三亚市星工场赛鸽俱乐部。
第二条:本俱乐部是由海南星工场鸽业有限公司(公棚)总经理丁扬鑫先生自愿举办,从事非盈利性社会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俱乐部宗旨是:公平、公正、公开。团结全省广大信鸽爱好者,促使我省信鸽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为培育我省特色的越海信鸽,提高竟翔速度输送种、赛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加全国信鸽活动友好交往,为建设我省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为增进信鸽爱好者之间的友谊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俱乐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海南省三亚市文体局群体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海南省三亚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俱乐部地址在三亚市胜利路274号原海南省三亚日用杂品公司宿舍4幢B单元701房。
第六条:海南省三亚市星工场赛鸽俱乐部的业务范围是:
1、宣传俱乐部成立的意义,报道信息,参加有关社会活动。
2、开展信鸽研究,培育和输送优良品种。
3、组织科学研究交流活动,出版有关信鸽选种、培育、竟翔刊物。
4、参加全国、省、市有关信鸽活动和竞赛。
第七条:本俱乐部经费来源:
1、个人出资;
2、捐赠;
3、政府资助;
4、在核准和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5、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 本俱乐部经费必须用于本俱乐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本俱乐部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本俱乐部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二条:本俱乐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业。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举办者签字后,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举办人签名(章):刘琼雄
三亚市星工场赛鸽俱乐部
2011年7月22日